赠与今年的大学毕业生–胡适
赠与今年的大学毕业生(1932年6月27日)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周迅院长:
宁波罗蒙制衣有限公司不服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收回南京市白下区新华分社地块土地使用权行为行政纠纷一案,贵院正在审理之中。申请人是原告代理人。
现发现该案审判长孙村中(系贵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与本案被告代理人顾大松(系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律师)有着特殊的关系。2004年6月,两人曾经由顾大松所在东南大学出版社共同出版《行政诉讼典型案例精析》。可见,两人有比较密切的交往。按照出版业的惯例,出版这种专业书籍,需要作者向出版社赞助一定的费用,两人之间的关系就更加值得怀疑。
本案4月19日曾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申请人也认为,审判长孙......
雷闯,25岁的上海交大研究生2012年4月13日,向53个中央部门寄信,申请公开这53个部门的官员工资。
我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发表了如下意见:
1、有90后大学生能够如此深入地关注和监督国家公权力的运作状态,我感到特别高兴,希望有更多90后甚至00后加入这一队伍。明天,是年轻的的。我们终究要老去的。
2、行政机关公开工作人员的工资,是政府信息公开最基础、最基本部分。
3、申请公开中央部门的官员工资,有助于拉近民众和中央政府的距离,消除中央政府和官员的神秘感。这是民主社会建设必须完成的启蒙。
4、现在申请公开官员财产,尚缺乏法律依据,遭到拒绝也无法律救济途径。申请公开官员工资,工资少......
接北京一律师同行电话咨询,说代理一些农民不服北京市政府征地批文,向北京市政府申请复议,北京市政府决定不予受理。
他问我,要起诉此不予受理决定,诉讼请求应该怎么确定?
我告诉他,请求撤销不予受理决定,判令其受理复议申请。
我实在忍不住又问他,你对行政诉讼如此陌生,怎么能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呢?
他说他第一次代理行政案件。
这不是害农民兄弟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
问题是,如果应该追加第三人或者应该允许第三人参加诉讼,法院却不予追加或者不予准许参加......
注:奇迹不会出现,马晓军诉重庆公安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肯定会维持一审不予受理裁定。这个体制的顽固,绝不只是某个人或者某几个人出了事就会改变的。
但是,作为律师,必须穷尽一切救济途径。这是我们的底线。
行政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起诉人):马晓军,男,汉族,31岁,住xxxxxxxxxxxxxxxxxxxx。
被上诉人(原审被起诉人):重庆市公安局,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
法定代表人:何挺,局长
联系电话:023—63758200
被上诉人: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中兴村13号。
法定代表人:何内平,......
政府将KT公司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内的部分土地,重复核定给了HD公司。KT公司不服,提出复议申请。公权力开始发飚。政府发出更正登记,决定将核发给KT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进行更正……
传票2011年3月26日,宁波KT汽车塑料有限公司(下称KT公司)忽然收到慈溪市人民法院传票,东面宁波HD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KT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其“停止侵权,拆除其建造在原、被告东相邻界线东侧土地使用权归属原告的约362平方米土地上的房屋”。法院定于2011年4月19日开庭审理本案。
KT公司紧急召集公司法律顾问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商议,律师到法院复制了相关案卷材料,发现HD公司起诉的主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