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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道貌岸然者,大多都免不了男娼女盗。有些事情,本来是很正常的人性或者说市场的需要,但道貌岸然者,却会感到是离经叛道的,于是为了满足需要,就只好娼只好盗了。

这篇文章得到天涯推荐,倒是很不容易的。

它们何时不再盗用人民的名义?

作者:羽戈

作者注:上周末所作,因故未发。

论《人民日报》的“给力”转型

时下有一个说法叫“标题党”,即拼命在标题上面做噱头,暴力、情色、反讽、夸张,无所不用其极,哗众取宠,以博眼球。原以为这一招只适用于无权无势而企求关注的网络草根,不曾想高门巨族、清雅绝尘如《人民日报》,都纡尊降贵,积极入行——看来它们最近的日子不太好过,门前冷落车马稀。11月10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赫然为《江苏给力“文化强省”》,“给力”这种网络流行语竟能登上中国最严肃或者说最善于装腔作势的媒体的大雅之堂,实在令人大跌眼镜。更好玩的是,其文中并无“给力”一词,就像标题为“校花全裸出镜”,内容却是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初绽。这乃是百分百的“标题党”。

当《人民日报》用上了人民的语言

事实上,《人民日报》对“给力”的使用似嫌不通。

“给力”,音gěi lì,起源于日本搞笑动漫《西游记:旅程的终点》中文配音版,悟空抱怨道:“这就是天竺吗,不给力啊老湿。”翻译成大白话,“不给力”就是不怎么样。另有一说,“给力”一词系从闽南语演变而来,意为很精彩、很棒。此词在2010年风靡一时,并配有英文:gelivable与ungelivable——这自然出自网友的臆造。

一般而言,“给力”当作形容词或感叹词使用。用作动词,还是头一遭。《人民日报》敢为天下先,可歌可泣。而且,针对公众的质疑,《人民日报》的工作人员并不认为自己出错了。这倒契合其一贯风格:明知错误,仍要大力鼓吹;明知正确,依旧激烈批判。

先不说“给力”的语法之误,《人民日报》对“给力”的使用,且是用在头版头条,本身便无比给力。长期以来,我们对《人民日报》的印象,和新闻联播差不多:前几个版,领导很忙;中间几个版,国民生活很幸福;后面几个版,外国人挣扎于水深火热之中。偶见副刊点缀,不外乎是余秋雨式的抒情、车延高式的咏叹、王兆山式的讴歌。《人民日报》的“社论体”,与“新闻联播主义”交相辉映,皆是极具中国特色的文化政治怪胎。

要在所有的媒体当中挑出最保守的那个,倒未必是《人民日报》,某些地方党报,常常皇帝不愁太监愁,谨小慎微,如蛇行鼠步。然而,若论哪家报纸必须端出一副正经乃至假正经的腔调,哪怕谈房事,都得和和谐社会建设搭上关系,则非《人民日报》无疑。

可如今,就连《人民日报》都开始“给力”,与最先锋、新潮的网络文化接上了轨,这里有什么意味呢?不要说这是偶然、小概率。若是后面的新闻版,在边角闪现了“给力”的萍踪,还可以归结为编辑恣意妄为;但是,头版头条,如此措辞,必定经过编委会的合议,至少由副总编辑拍板。这背后的水有多深,不说也罢。

“给力”只是一次大胆的试水。换言之,“给力”的上版只是偶然,也许换一个时间,换一种语境,则代之以“囧”、“杯具”、“河蟹”。这背后潜伏的必然,是以《人民日报》为代表的官方话语,开始尝试变革其发声的语气与方式。此前,与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一样,它仅仅在盗用人民的名义,如今,则用上了人民的语言。

《中央日报》的死亡与新生

不必做过度诠释,就事论事,“给力”的风波,足以呈现《人民日报》的危机感与改革的决心。

2009年7月1日起,《人民日报》改版。一是扩版,每日新增要闻版、社会建设新闻版、国际新闻版,每周增加理论版、文艺评论版、文艺作品版以及文教周刊和民生周刊。此外,更关键的是对“党报体”风格的改造。其总编室主任谢国明表示,对社会热点问题,《人民日报》要“不失语、不乱语,不回避,做出正面解读”;同时,报道语言、版面编排要做到令人喜闻乐见。在此背景之下,“给力”登上头版头条的大雅之堂,似乎水到渠成。

《人民日报》改革的背后,是整个中国的改革征程。这已经到了非改不行,不改革就灭亡的危情时刻。

我想起了台湾《中央日报》的故事。

《中央日报》是中国国民党的机关报,1928年创刊,其辉煌久矣,多少风吹雨打,烽火狼烟,都不能令其摧眉折腰。然而,两个原由,为其衰微埋下了伏笔:

一是党八股的传媒风格。据说,连国民党本身,都极其厌恶这种僵化、陈腐的新闻风格。1949年前,国民党高官每日阅读的第一份报纸,不是《中央日报》,不是其政治对手共-产党人主办的《新华日报》,而是代表了社会公共舆论的《大公报》。

二是市场。当《中央日报》及其所属的政党处于一家独大、唯我独尊的鼎盛时期,所谓市场,只是浮云。然而,一旦被纳入自由经济体系,其竞争力即刻相形见绌。1982年,《中央日报》发行量为近50万份,到2006年停刊之际,则不足10万份——还不如蒋介石的故乡宁波市的一家晚报。

2006年5月24日,马英九签署《中央日报》停刊事宜的文件,东吴大学的盛治仁教授闻讯,打算购买5月31日《中央日报》终刊,却不知哪里还能买得到,“报摊上已经有五六年没有卖这份报纸了”。

6月1日,《中央日报》停刊。如盛治仁所感慨的那样,这个过去时代的尾巴,终于被切除了。

同年9月13日,《中央日报》借网络报的外壳东山再起。可比者,正是《人民日报》以“给力”入标题。若不接纳新生的事物与价值,便只能黯然谢幕;唯有接纳了新生的事物与价值,才可能重获新生。

一个大时代的历史事件

许多公众对《人民日报》的忽然“给力”感到意外,其实大可不必。假如《人民日报》一如既往陈词滥调,言之无物,沉迷于空泛的说教与虚无的批判,纠结于谎言的蒙蔽与意识形态的禁锢,那才令人诧异不已,举世都在改革,万物都在进化,唯有它如老牛破车,沉滞不前,这样一份报纸的命运,并不值得我们关怀。

我们对于“给力”的《人民日报》的信心,正如停刊前夜的《中央日报》总编辑江伟硕对未来的信心一样。那晚,《中央日报》发表了最后一篇社论,标题是“我将再起”。“停刊已经不是国民党的一党之事,也不是一家报社的家务事,而是一个大时代的历史事件。”社论这样写道。

同理,《人民日报》已经被绑定在了时代与国家的战车之上,它“给力”与否,取决于这个时代与国家是否“给力”。很多时候,它比那个迷路的孩子还要孤立无助。

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在《人民日报》的评论版上发表一篇论宪政的文章。如今,则多了一个,等“河蟹”或“草泥马”登上了《人民日报》的头版头条,我一定自费去买一份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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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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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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