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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7日,宁波鄞州中心区一位身价数千万元的民营企业家,为了500平方的“违章建筑”遭到强拆,当着城管和警察的面,点火自焚,背部和胸部三度烧伤,如今依然住在医院。但是,事情并没有解决。昨天,正式委托我提供法律服务。我将竭尽全力。

另获得,该女企业家是充满爱心的人。前年的11月,这位宁波女企业,还曾经因乐于助人,解人急难,获市民和本地媒体的赞誉。

  附报道一只篇:

宁波一女企业家自焚抗“拆违”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2010年11月19日15:12

一个背景是,为加快鄞州区新城建设,鄞州的“退二进三”政策进行得如火如荼

《望东方周刊》记者黄柯杰 | 浙江宁波报道

11月14日,谢玲(化名)躺在宁波113医院的重症病房内轻声地呻吟,她的背部和胸部三度烧伤,双手已有蜷缩。

一个星期前的11月7日,宁波鄞州中心区中河街道的一群城管队员来到她的工厂,双方发生激烈争执,情绪激动的谢玲全身泼洒汽油,当着城管和警察的面,点火自焚。

一个身价数千万元的民营企业家,为搭建500平方的“违章建筑”不惜以命相搏?这一事件背后又有着怎样的复杂内因?

“违章建筑”被强拆

  回想那天的自焚过程,谢玲的弟弟谢国栋至今尤觉恐惧。

他告诉本刊记者,11月7日中午1点多,姐姐谢玲与丈夫谢才明准备一起到宁波医院看病,当两人开车从家里出来后,发现忘记带病历本,合计后,决定到工厂去看看。

彼时,位于鄞州中心区嵩江路的工厂,已乱作一团。

据工厂的门卫方和水陈述,当天下午1点左右,鄞州区中河街道城管中队一行30多人,推开工厂铁门,随后他们抵达公司办公楼前,为首的人员一脚踢开一楼大门,几个人上了楼用锤子砸开二楼大门。

一行人通过梯子鱼贯登上楼顶,开始拆起楼顶正在搭建的500余平方米的钢结构大棚。

正当方和水不知所措时,谢玲与丈夫谢才明碰巧开着车来到工厂。谢玲看到,一群人已经走到楼顶,她和丈夫想去顶楼看看,却被一群城管队员围了起来。

据谢玲的弟弟谢国栋介绍,当时谢玲觉得受到极大的侮辱,她拼命喊着,你们有什么资格进到我的工厂来。但是这一切都无济于事,这些穿迷彩服的工作人员一言不发又强硬地阻挡着她。

约20分钟后,谢玲出门开车离去。

自焚

  大约20分钟后,谢玲开车再度来到工厂门口,沿着路走了十多米,她下车后再次从边门走到工厂内,又被穿着迷彩服的工作人员阻挡住。据方和水介绍,谢曾吵闹着争辩,但是工作人员依旧一言不发。

此时一辆警车已经停在工厂门口,两位警察进来看了一下现场,也没说什么话。而谢玲却边走边掏出一个打火机,火苗一下子窜开来,围观的工作人员迅速散开。

两位警察赶紧从警车后备箱里拿出干粉灭火器,对着谢玲一阵狂喷⋯⋯

谢才明跑到谢玲跟前,他发现妻子已经昏厥,上身衣服烧焦,烧伤的皮肤裸露,手指蜷缩。

在事发7天后,本刊记者进入到谢玲的工厂,车库的别克车窗户打开着,驾驶室内还能闻到一股汽油味。

那么事发当天,城管工作人员是否闻到这股浓烈的汽油味?或者说,是否注意到谢玲身上淋满汽油?

鄞州区中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林子震告诉本刊记者,谢玲是下车即点火自焚,并未与城管工作人员有语言接触。

新闻通稿称“伤势稳定”

  三天后的11月10日,鄞州官方对“11·7”自焚事件进行通报:鄞州区中河街道发生一起在制止违章搭建过程中,当事人谢某采用汽油自燃的突发事件。

通稿描述:谢玲将厂房从二楼升至三楼,违法搭建面积500多平方米,在城管发出停工通知后,还继续搭建。11月7日,在城管依法制止违法行为继续实施过程中,女企业主谢某开车冲击现场,下车后边跑边拿出打火机将事先泼有汽油的衣服点着。

这篇300多字的通稿最后以政府高度重视、伤者伤势稳定作为结尾。

谢玲的弟弟申辩说,“我姐姐并没有开车冲击现场,大门被城管接管后,车子是无法开到厂内的,她带着一身的汽油味,走到厂区内,并被一群城管围住。”他认为,城管是知道他姐姐身上淋有汽油,并任由自焚事件发生。

针对伤势稳定的说法,他表示鄞州政府是在撒谎,他向本刊记者出示一张11月7日的病危通知书,上面写着谢玲的伤情诊断为:全身多处烧伤,吸入性损伤。其中列举11种并发症的可能性,其中六类并发症能导致死亡,最后一项的风险为“患者烧伤面积大,死亡率极高”。

据谢国栋介绍,事发后第三天,有人曾托人带话给谢家,希望谢家不要接受记者采访,暗示否则税务和劳动部门,将对谢的工厂进行严查。

续建厂房申请被拒

  本刊记者了解到,谢才明夫妇在1997年买下当时叫做鄞县中心区的这块6亩土地,当时的管委会同意让其建设3609平方米的厂房,在1998年建设一期1630平方米后,谢才明到2002年决定建设二期工程。

2003年8月,在谢玲提出申请后,鄞州区规划局答复:“贵公司所在地块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成为公共设施用地,并已列入近期开发地块。”在该份答复中,鄞州区规划局还表示,鄞州区政府已要求国土资源局和拆迁办成立班子,着手进行工业用地的回购和厂房的搬迁赔偿工作。

这一答复让刚刚获得土地证才四年的谢才明夫妇无所适从。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宁波鄞县将行政中心从城区迁到中心区,彻底告别有县无城的历史,中心区四处招商,形成第二产业为主的产业中心区。2002年2月1日,鄞县正式撤县成区,走上发展的快速路。

鄞州中心区的城市建设遂全面铺开,工厂纷纷外迁,写字楼和住宅拔地而起。

公开数据显示,2005年,鄞州区财政收入只有60亿元,但是到2009年财政收入已达145亿元。2010年7月,鄞州区更是成为浙江省唯一的半年财政收入突破百亿元的区县。

“退二进三”背景下的土地

  谢才明夫妇未曾想到,他们工厂所在地块,如此迅速地成为鄞州区炙手可热的地块。

他们发现,工厂与正在建设的BEST广场相邻,此地将是鄞州中心区的第二个商圈。而与工厂一路之隔的雅戈尔御玺楼盘,一平方米价格高达4万元。

但是土地溢价的欣喜难掩工厂生产陷入困境的焦虑。

1630平方米的厂房对谢玲的工厂来说实在太小,“依照现在的生产规模,这点厂房只能作仓库用。”谢国栋告诉本刊记者,因厂房发展限制,公司无法引入高新技术设备,只能把一批高新技术生产线购置到广东生产基地。

谢玲多次打报告要求续建厂房,有关部门依旧是拒绝。本刊记者拿到的一份2008年鄞州区规划局的答复:由于该公司在规划控制范围内,按规定停止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手续。

一个背景是,为加快鄞州区新城建设,鄞州的“退二进三”政策进行得如火如荼,将工业制造业等第二产业逐步退出鄞州中心城区,改变工业土地用途,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实现“腾笼换鸟”。

如此情势下,谢家的要求自然是无法满足。

但是,在取得鄞州区城管局一纸“建设项目报批登记表”后,谢家将工程上马。10月3日,鄞州中心区中河街道有关部门打电话给谢玲,要求其对工程进行停工。

随后,这项工程就停停建建,谢玲也奔走于政府各个部门间,协调此事。

谢家认为,自己搭建这500平方也实在有不得已的苦衷。“预制板结构的办公楼漏水严重,生产和办公都无法进行。”

谢国栋告诉本刊记者,“我们建设的指标没有用完,现在也需要做防雨,为何不可?”

鄞州区城市管理局案件审核科的周姓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谢玲的建设因未取得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完全属

于违法行为,城管执法行为并无不妥。

(责任编辑:曾安能)

  

患儿危在旦夕的哥拒载 私家车主热心相助

2009年11月17日 15:20:1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11月17日讯 半岁的孩子因发烧而抽搐口吐白沫拦车上医院,正规营运的出租车见是患儿竟然拒载,而一位过路车的女车主热心相助,将孩子送到医院抢救。昨天,当孩子的家人向记者说起此事时仍感叹不已,在强烈谴责无良的哥的同时,十分感谢女车主。

孩子危在旦夕的哥拒载

  11月14日下午4:10左右,汪先生半岁大的小侄女小乐突发高烧,体温40.2℃,口吐白沫手脚冰凉并抽搐,情况十分危急。小乐的妈妈、姑妈、叔叔和舅公抱着小乐在东湖花园东大门附近拦截出租车送孩子去医院。

一辆牌号为浙BT4××8的空出租车出现了,当时拦车的还有一位女士,这位女士看到孩子情况危急,让孩子一家人先上车。就在这时,出租车司机看到有患儿,不顾孩子家人苦苦哀求,毫无缘由地拒载了。小乐的叔叔汪先生回忆说:“看着小侄女都翻白眼了,我们一家人都焦急万分,真的是火烧眉毛啊!我哀求他并且打开车门准备让小侄女的妈妈抱孩子上车,司机竟仍然发动汽车拉着我至少跑出了10米,随后扬长而去。”

情急之下向私家车求助

  小乐的生命危在旦夕,汪先生情急之下在马路上拦起了过路车。一辆车号为浙B·GC216的过路车被汪先生拦下来了,司机是一位中年女士。听到心急如焚的汪先生求助,女车主马上同意送小乐去医院,一家人抱着小乐上了私家车。女车主一路打着双闪警示灯将孩子送到了宁波市妇儿医院,小乐被送往急诊室。汪先生请女车主留个姓名和电话号码,以便日后感谢,女车主婉拒了,汪先生在匆忙间还是记下了女车主的车牌号码。

目前汪先生的侄女小乐已经脱离危险,病情基本稳定,但仍在住院观察中,他们一家人很感谢女车主帮助了他的侄女,想等侄女康复后当面向女车主表示感谢。

女车主送孩子到医院

  昨天,记者联系上了这位女车主,她是宁波科力陶瓷密封件有限公司的谢女士。谢女士回忆说,当时她开车经过东湖花园东大门附近的十字路口,看到前面一个男子拉着出租车的右边车门,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觉得很危险就把车停了下来。后来,那名男子松了手,出租车开走了,她又看到几个人,其中一个妇女抱着孩子哭,孩子的面色发紫,这是人命关天的事情啊,她来不及多想就赶紧让这些人上了自己的车,把孩子和家人送到医院。

听说很多网友在称赞她,谢女士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说:“只是小事情,在那种情况下谁都会这么做的。”昨天记者寻找她时,她的同事有些惊讶:“她做了好事,没听她说过这事啊。”

据东南商报 陈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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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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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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