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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微博第一案”,一审已经审结,周鸿祎构成名誉侵权,这个判决符合我们的心理期待。这无疑是在敲打我们广大微博主的理性。微博的一个重大特点就是直率、直露,由感而发,来不及深思熟虑,常常就会不够理性,就会涉及法律责任的问题。我们确实得悠着点,不能总是图一时之快。

 

“微博第一案” 一审周鸿祎落败

法制晚报 

记者今天上午从金山公司代理律师杨大民处独家获悉,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
国内“微博第一案”已由海淀法院审结。

 法院认定,作为被告的360董事长周鸿祎构成名誉侵权,法院判令其向金山公司赔偿8万元,并连续7天在新浪、搜狐、网易三大网站的微博首页刊发致歉声明。

针对这起“微博第一案”,海淀法院此次作出的判决极具“微博味道”,不仅引用了大量的周鸿祎微博原文作为判案依据,同时还对微博的特性、法律责任、名人微博的自律等都首次进行了司法评判。

判决看点1

微博享有更宽言论自由

在认定周鸿祎的微博言论是否侵权前,法院对于微博的特点首次进行了司法意义上的定性:个人微博的特点是分享自我的感性平台而非追求理性公正的官方媒体,因此相比正式场合的言论,微博上的言论随意性更强,主观色彩更加浓厚,相应对其言论自由的把握尺度也更宽。

判决看点2

公众人物微博言论限制高

法院同时认为,作为公民现实社会的投影和延伸,微博中的言论自由也并非没有限制,其行使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利。

“周鸿祎是一个公民,但并非普通公民。”法院认为,周鸿祎作为公众人物,拥有更多的粉丝、更多的话语权,他将对竞争对手的负面评价公之于众时,更应三思而行,克制而为,对其微博言论自由的限制要高于普通网民。

判决看点3

周鸿祎搞“微博营销”构成侵权

法院认为,周鸿祎作为同业竞争的负责人,应对自己的言行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他利用微博作为“微博营销”的平台,密集发表针对金山公司的不正当、不合理评价,目的在于诋毁金山公司的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削弱对方的竞争能力,从而使自己任职的公司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势必造成金山公司社会评价的降低。

鉴于有关网友的微博回复和媒体将双方之间的争论定义为“口水战”,周鸿祎的微博对于金山公司名誉权的影响有限,同时难以认定与金山软件的股价下跌存在必然因果关系,因此,法院认定,周鸿祎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

判决看点4

20条微博内容全在判决书中列出

在对周鸿祎的微博言论是否构成侵权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之后,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周鸿祎停止侵权,并删除其中的20条内容侵权的微博,法院将这20条微博具体内容一一在判决书附件中列出。

同时,法院判令周鸿祎在判决生效后,在新浪、搜狐、网易的微博首页发表致歉声明,持续时间为7天。如果周鸿祎拒不履行,法院将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布判决内容,费用由周鸿祎负担。

 在赔偿方面,法院判令周鸿祎向金山公司赔偿8万元。但金山公司由于此前提出的千万索赔数额过高,导致金山公司需要承担5万元诉讼费,如果再考虑到律师费等其他成本,这份判决对于金山公司而言,只是挽回了“面子”而已。

 周鸿祎涉案新浪微博摘录(被法院判令删除)

2010-5-25 16:13 攻击360的那些ID,有些之前发过金山的公关稿,真相大白。这让我想起《笑傲江湖》,瑞星顶多也就是左冷禅,差点一统天下,最终功亏一篑。

而那家在公众面前一直打扮成“民族软件业旗手”、欺骗了无数爱国青年,暗地里却老使阴招的公司,只能让我想起岳不群……

2010-5-25 18:18 金山之所以哭着喊着要“兼容”,无非就是想先同居,进来以后就有机会搞小动作了,慢慢地一点一点搞破坏,占360的便宜,让用户觉得360不稳定、不管用……

2010-5-25 18:33 写累了,今天先歇歇。明天看金山的表现,如果表现还不好,大家继续看我怎样一层一层剥金山的画皮。

 判决看点5

批评微博“口水战”

在判决书最后,法官还发表了法律纷争之外的观点,对微博这一网络新生事物进行了倡导。

法官认为,杀毒软件行业竞争确实激烈残酷,但在其中的企业更需要一个公平诚信的竞争环境。推广、营销杀毒软件更应重视产品质量本身的提升,而不是把多年前的旧事重提、进行“口水战”。

法官还认为,网络微博应成为沟通思想、分享快乐和思考的交流平台、社交工具,而不是进行名誉侵权、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的营销营地。净化网络和微博环境,营造文明的网络新风尚,相关知名人士和企业应发挥带头自律作用。

记者追访

金山公司:挽回面子就行

当初提出上千万的巨额索赔,如今一审仅获得8万元赔偿,金山公司对判决结果态度如何?

 今天上午,金山公司代理人、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杨大民律师向记者表示,金山公司打这场官司并不是冲着赔偿去的,而是为了维护金山公司自身的声誉。

    “这份判决我们能接受。”杨大民表示,一审判决已经认定周鸿祎的微博言论构成侵权,并让周鸿祎在三大网站上公开致歉,金山公司的主要诉讼目的已经达到了。

 周鸿祎律师:准备提出上诉

 记者就该案采访360公司公关部时,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周鸿祎个人与金山公司之间的诉讼,与360公司无关,因此不便发表看法。

 记者随后联系上周鸿祎的代理律师王亚东,他坚持认为周鸿祎的微博并不构成侵权,肯定会提起上诉。

 今天上午,记者浏览周鸿祎的新浪、搜狐、网易三大网站的微博时,发现引发金山公司不满的大量内容仍然保留着。

 当问及周鸿祎是否考虑删除涉案微博时,王律师表示:“判决尚未生效,现在谈这些为时过早。只有法院终审认定这些微博侵权,周鸿祎才会删。”

  ●“口水战”回放

 周鸿祎连发微博 惹怒金山

 金山公司和360存在竞争关系,2010年5月打起“口水战”:

 2010年5月21日,金山公司称:当天有大量金山网盾的用户向金山软件客服控诉360安全卫士恶意卸载金山网盾。

 5月25日,360董事长周鸿祎在多家网站,通过微博发表“揭开金山公司面皮”的系列文章,对金山网盾进行了点名批评,用词激烈。

 因不满周鸿祎频频在微博上对金山进行发难,金山公司在2010年5月底起诉,要求周鸿祎停止侵权,公开致歉,索赔1200万元。索赔数额之巨,成为名符其实的“微博第一案”。

 3小时后,金山公司方面也开始在新浪微博上对此进行回应。次日下午,就在周鸿祎在微博上继续对金山进行炮轰之时,金山安全CEO王欣在其个人新浪微博上予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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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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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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