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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焕萍:从河北大学车祸案反思媒体的失职

2010-10-25 13:18   南方报网

河北大学 彭焕萍

最近河北大学的校园车祸案激起了人们极大地关注热情。作为一个新闻人自然也不能远离新闻世界,而媒体在此次车祸案中的所作所为实在是让有点社会良知和道义的公众有点出离愤怒。

对于这样一个所谓的“大事件”,国内几乎所有的媒体都有卷入,但是作为媒体人我很想问一句:究竟有几家媒体是到了现场,听到了所谓目击者的讲述?拿到了真正的一手资料?翻翻网上的新闻,不难发现诸多媒体都不过是转发其他媒体消息,并在转载的过程中又加上自以为天衣无缝的推理和想象,更有媒体的主持人在节目中展开了猜想“李一帆开车是去接女友,可能是去看电影……”这样的新闻实在是远离了新闻的本质。如果每天上上人人网、校内网,搜集一下个别学生的微词就可以写新闻的话,那我们真的是提前进入了所谓的“全民记者时代”。只不过这样的记者都必须贴上一个标签——信口雌黄、捕风捉影!

作为一个始终关注事件进程和新闻报道的人,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明白。众多新闻报道都提及有目击者指出李一帆当时叫嚣“我爸是李刚”,然而对这一引发网民极大热情的过激话语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说出的,李一帆的表妹发帖直指媒体歪曲了事实,指出表哥当时是在面对一位认识的保安求救的时候喊出了“叔叔,我爸爸是李刚”。有一点语法常识的人都明白,加不加“叔叔”二字,这句话会有截然不同的效果。其实,这样一个事实是很容易核实的,奇怪的是为什么没有一家媒体去找一下现场保安和那个所谓的目击者去了解一下真相?

此外,关于河北大学让学生封口、开口就会遭遇处分之类的新闻就更难于理解了。因为,至今我们都没有看到媒体中有学生站出来说出是哪位老师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说出了这样话。相反的是,我们在央视等诸多媒体上看到了河北大学不少学生都接受了媒体的采访,还有一些学生积极地为媒体提供了关于车祸的视频资料。倒是一些网络媒体企图以此为借口封杀河北大学甚至呼吁一些企业不要聘用河北大学毕业生的言论让人匪夷所思。

让我颇为困惑的还有这起车祸案中更重要的事实,就是死者及其家庭的情况。绝大多数媒体都是随大流的报道了车祸中的伤者住院并采访了伤者的母亲,为什么车祸中最大的受害者死者及其相关信息却没有媒体去关注和关心,这莫非也是媒体人文精神的彰显,担心采访会给死者的家人带了二次伤害?真的是媒体太仁慈了吗?看看李刚在央视痛哭流涕道歉后一些媒体的报道,我想媒体应该并没有想象的那么仁慈!整天打着受众知情权口号的媒体如果对如此重要的信息都忽略的话,我真的要问一句:还有什么信息是值得媒体报道啊?对受众知情权的尊重何在?

对于“官二代”的提法,笔者更是百思不得其解,一个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的副局长,据说只是个科级干部,如果这样一个低级的职务也可以成为权力的化身的话,那中国的官员可真是数不胜数啊?面对个别网友企图借题发挥,大搞干群矛盾激化的言辞,我们的媒体不但没有给予适时的引导,反在那里大肆推波助澜,岂不是白白被别有用心、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利用?

众所周知,媒体在产业化进程中为了要争取市场和吸引受众有限的注意力,常常会不由自主去迎合受众的需求。回想前不久发生在江苏的宝马车4次碾压儿童的事件,许多媒体在还弄清事件发生地到底是江苏还是浙江的情况下就进行了报道,随后这起事件又被一些媒体的报道成功地策划成了社会仇富心理的大爆发。这样的案例已经不胜枚举,让人真的忍不住要提醒一下作为当今社会文化和价值观念缔造者的传媒,千万不要忘记自己身上还有更重的责任——做一个有良心和良知的社会舆论引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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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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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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