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只要政治体制不进行彻底改革,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工会团委妇联等等等等庞大的机构需要存在,就离不开土地财政的养育,强制拆迁强制征地就不可能停止,甚至不会减少。

但是,拆迁中,自杀、杀人暴力事件层出不穷,又让地方党政领导焦头烂额。各地一直都在努力寻找更加巧妙,换句话说,也就是更加卑鄙的强拆手段。

浙江余姚市似乎很庆幸,首先找到了突破口:由售房人以售房协议无效为由,要求解除协议,返还房屋,然后再予以拆除。

案情是这样的。
  
  1997年,即14年前,余姚市凤山街道某村,在1700平方米拥有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开发了21间三层半商住楼,同年出售给了胡丽君等18人。一直相安无事。
  如今,高速铁路在该地块附近通过,该地块地价飚升,这些房屋列入了拆迁范围。采用通常途径困难不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只有为了公共利益才能征收房屋。

政府方面避开了采取正常的拆迁或者征收途径,而是由村经济合作社出面,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双方14年前签订的售房协议书无效,并各自返还依合同取得的财产,也就是说,村经济合作社要求返还房屋。村经济合作社的理由是,它在出售房屋时存在这样那样的过错。
  
  这样,政府就不用出面了,售房人和法院就成了强制拆迁的挡箭牌。以后,或许会有很多地方的强制拆迁,走这条路。

前几日,一审裁决下来了,一方面认定协议无效,但同时又以村里在没有和购房户商量好赔偿问题之前,要求返回房屋没有法律依据,从而驳回诉讼请求。

这样,村里当然不能重复起诉,要求购房人返还房屋。如果要求征收房屋,还得由政府出面。

这是不是意味着,强拆奇招流产了?

话题:



0

推荐

袁裕来

袁裕来

2246篇文章 1小时前更新

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文章
  • 最新文章

行政参考案例499:韦某卫等人诉柳州市国土资源局房屋所有权登记案--“一房两证”时应当依法保护实际权利人合法权益

行政参考案例498:郭某林诉海南省海口市司法局不履行法律援助职责案--受援人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司法局依法终止法律援助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行政参考案例497:胡某忠诉金沙县人民政府强制使用土地及行政赔偿案--未足额补偿便强制使用土地应确认违法并予以赔偿

行政参考案例496:江某福等诉青岛市即墨区消防救援大队不履行救援职责及行政赔偿案--消防应急救援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法院应审查该施救行为是否及时适当

行政参考案例495:湖南地某工业设备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圳怡某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权利要求的解释应当符合发明目的且不违常识

行政参考案例494:潍坊市某置业有限公司诉安丘市人民政府履行行政协议案--行政协议履行的审查与认定

行政参考案例493:庐江县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庐江县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庐江县人民政府等行政确认及行政复议案--工伤保险顺延期间能否认定为参保期限范围

行政参考案例492:袁某文诉贵州省赫章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案--因不具备发证条件而不予行政许可的,不构成行政违法

行政参考案例491: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聘用职工工作就餐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讲堂”第十期答疑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