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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

9月28日,被刑拘一周之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泌尿科主任肖传国向警方承认,是自己雇人袭击方舟子。不过,他声称自己只是想将方舟子“打得鼻青脸肿”,并嘱咐行凶者“别打残”,之后“会在网上说这就是我干的,我派人凑的他(批方舟子)。”

此说法显然不能成立。事实上,在方舟子遇袭之后,肖传国曾在博客上高调宣称方舟子被打是“报假案”。此外,所谓只是想将方“打一顿”之说,也被方舟子指为并不成立,他和此前被打得《财经》杂志编辑方玄昌只是侥幸逃脱,而并非是凶手不恨。因为十万元钱其实是个买命的价,而且凶手行凶所有的钢管、羊角锤等物,亦不可能仅仅“打得鼻青脸肿”。

被抓一周过后,面对镜头的肖传国已显得气定神闲。按他的说法,打方的原因在于,自己没有其他任何途(排解)与方多年的仇恨,就是自己见了面“也可能打他几耳光”。

一个顶着若干光环的医生,缘何对一个科普作家有着如此刻骨仇恨?以致于有此匪夷所思之举?公众对此问题至今难以找到理想答案。巧合的是,今年年初,南方周末记者曾就肖传国的“肖氏反射弧”进行过深入调查,并曾对其有过一次三小时的访谈。本报记者深深感到,肖传国雇人袭击方舟子,并非其所说的“一时冲动”之举。

正如一位泌尿科专家对南方周末记者所说,对肖传国雇凶报复方舟子的解读,如果仅限于一起学人失德失控所导致的普通刑案,则消解了事件本质。长达十年的方肖之争,其实深深反映出中国科研体制、学术评价、乃至司法、社会环境的痼疾与畸变。谁成就了肖传国?这才是肖案背后的真意。

支持者众

9月18日,武汉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肖传国在科学网上发表了最后一篇博客,题目是《对方舟子“学术打假”的反思及批评》(以下简称“反思与批评”)。此文原写于2001年,是肖以笔名攻击方舟子的一篇文章,也是他自称结怨于方舟子的开始。

之后,因涉嫌雇凶打伤方舟子,刚刚回国的肖传国在机场被抓。一场长达十年的恶斗,至此告一段落。而“反思与批评”一文,不经意间成为肖方二人之争的起点与终点。

年前所写的文章发表于博客上,似表明肖传国对此文颇为自得。文章的逻辑并不顺畅,但用笔颇显老辣,如首先肯定方舟子打假的价值,但亦暗示方舟子打假是为“追名逐利”;文章特别强调方舟子打假方式的不妥,提醒其“可能涉及中国人的整体形象时,要有轻重,要内外有别。”文章在打压对手的同时,也捎带抬高自己。如其中写到:“不论作人还是作学问,不论网上还是网下,我自认为我的严谨和公正也是“有口皆碑的”的”,此类用语被相熟的人士认为是典型的“肖氏风格”。

二人缠斗十年,最终以肖传国被抓为结局,即便是肖的支持者,也深为错愕。而一名长期支持肖传国的网民,已经整理好数十万字的材料,取名为《方舟子恶斗肖传国始末》,以力证方肖之争责任在方舟子。然而,待到该文上网发出,肖传国已身陷囹圄。

作为反对方舟子的代表性人物,即使被抓之后,肖传国仍不乏支持者。

肖传国在科学网的博客虽已叫停,但新浪博客却仍在更新。按照博主的说法,他是“肖传国教授忠诚且可信赖的朋友,被授权代理肖传国教授博客等事宜”。

在虹桥科教论坛、散仙谷等被视为肖传国“阵地”的论坛,许多人也仍在力挺肖传国。

9月26日,一份“海外华人关于方舟子肖传国案的公开信(草稿)”出现在网络上,该公开信以“海外华人”名义,努力将肖传国塑造为一个悲情英雄的角色,直称肖案是“方舟子式学术打假所造成的一个悲剧”, 是方舟子长期的“网络迫害”的结果,之所以而雇凶报复,是出于“对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清白的绝望”。

以上种种,表明方肖之争并没有因为肖本人被抓而宣告结束。

“陈部长让我当主任”

1997年7月1日,曾任美国纽约大学医学院副教授的肖传国到国,到武汉协和医院泌尿科主任。

在肖的描述中,他的回国被赋予颇多的爱国色彩。按他对南方周末记者的说法,是时任卫生部部长陈敏章嘱其回国,而像他这样在美国一流大学任教的中国人本没几个,回国本可以拿几十万元的年薪,而他却甘愿拿一千多元的工资,“没有向国家要一分钱”。他说,自己原本打算做一名普通教授,但陈部长让其“至少当一个主任”,理由是国内办事没有行政职务很困难。此说受到一位业内人士质疑,认为陈敏章纵然真的曾关心过肖传国,也未必能关心到其任何种职务的地步。肖传国所说是否属实?由于陈敏章早于多年前去世,已经无从考证。

肖回国之后的一个不凡举动,是将其在美国的试验设备捐给了学校。这一行为当时曾被媒体报道,后来还写入肖的院士申报材料中,以彰显其学风道德。不过,有网上匿名者指出,他确实运回一百多万美元的器材,包括两台尿流动力学仪,其中一台是医院付款,另一台坏了,多次修理自今无法使用。此外,肖在捐献另一台二手碎石机时,和医院签订了一份合同。大意是:肖提供碎石机,医院提供场所和病源,成立一个中美合资碎石中心,肖既是中方的董事长,又是美方的董事长,该碎石中心相当于是肖个人的公司。

肖传国在泌尿学界,以特立独行闻名,比如,他不是相关专业协会的成员,极少跟同行打交道,被指为“高傲”,其言论也多惊人之语,比如他多次对外声称不看门诊,不开处方,目的是防止纸包、回扣。不过,除了正常工资、奖金收入之外,肖当有其他丰厚收入已无疑义。在与方舟子叫板之时,曾有支持者担心其财力不济,结果肖传国回应称:其经济实力要比他们估计的高“一到两个数量级”。在方舟子被打案破获之后,得知肖传国雇凶用去十万元,证明肖传国所言不虚。

“有仇必报”是肖传国的人生信条之一。去年,中国新闻周刊、科学新闻等媒体曾对肖传国的“肖氏手术”予以质疑,但受访专家虽对肖及其手术充满质疑,但大都不敢公开得罪。泌尿学专家、重庆第三军医大学的宋波是仅有的几位具名受坊者之一,近日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宋波感叹其为此负出沉重代价。报道刊出之后,他在肖传国任主编的专业杂志的编委职务立即被免,此外一个科研项目也受阻于肖,肖是该项目的评审专家。神经生物学专家、中科院院士鞠躬参加过“肖氏反射弧”的两次鉴定会,在去年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具名介绍当时鉴定的情况。肖传国对此似乎一直耿耿于怀,9月5日的科学网博客上,他公开发出一贴,题目是:哈哈,方舟子:你鞠躬下台的时候到了。此话一语双关,被知情者解读为明打方舟子,暗指鞠院士。

肖传国在武汉协和医院,曾有一离奇举动,因为其没有地方做动物试验,便推了一车老鼠到了院长办公室,后者哭笑不得,只得帮其解决动物房。

一位知情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称,回国之后的肖传国,一度对单位颇为不满,打算到上海一家医院任职,但该医院在与肖传国面谈之后,感觉此人“太复杂”,遂打消引进其念头。

“人生的珠穆朗玛”

种种迹象表明,肖传国的回国,与“肖氏反射弧”的临床研究密切相关。

事实上,早在1995年,肖传国回国任职之前,肖传国就已经在平顶山煤矿的截瘫病人身上开始了“肖氏反射弧”的临床试验。

有业内知情者称,当时肖传国刚刚在美国完成这项研究的动物试验,由于没有美国的行医许可证,他当时无法在美国病人身上开展这项研究。

根据肖传国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的说法,当时是平顶山煤矿领导到美国访问,与肖见面时,主动要求其“看看他们矿工的尿瓶子,把这个(问题)解决了”。

截瘫病人所患的“神经源性膀胱”,是世界医学界多年未能解决的难题,而肖传国发明的“肖氏反射弧”,正是试图解决这一问题。只不过,从美国到中国,它由借助于猫狗的动物试验变成了直接应用人的临床研究。

而这种现象也并非仅限于“肖氏手术”。有业内专家指出,由于关于临床试验性研究的制度不健全,至使中国病人成为国外各种新药、新设备、新技术的试验“洼地”,一些国外尚处在研究阶段的新技术,在中国则变成临床收费手术。

对于这种现象,一位泌尿学专家对南方周末记者大叹“中国人的命不值钱”。据说,对于在平顶山截瘫矿工身上所做的肖氏手术,肖传国曾对外称“死马当作活马医,成功了可变废为宝,失败了也没有损害。”

在平顶山矿工身上进行的这次试验,其效果究竟如何,至今仍然成谜。据肖传国2003年发表于在国外专业杂志上的一篇论文,此次参与临床试验的共有15名截瘫病人,其中10人有效。但是,南方周末记者电话咨询肖传国提供的两名病人,一人声称有效,但脚趾功能却受了影响,另一人则说“不理想”,并说同批另外四人人也“没啥效果”。

不过,“肖氏手术”当时却得到卫生部组织的专家鉴定组和国家科委的肯定。1999年3月,国家科委为肖氏手术出具“成果鉴定证书”,认为肖的研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并建议进一步推广应用。这次鉴定的阵容堪称豪华,共有七名院士参加。其中包括肖传国的研究生导师、著名外科专家、中科院院士裘法祖。

多名业内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肖氏手术得到承认,裘法祖院士在其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裘生前曾一直希望将肖传国培养为其院士接班人。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鉴定结果出台前,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副主任叶鑫生等专家曾赴平顶山“考察”,但“都是陪裘老(去的”。

事后表明,1999年的成果鉴定对肖传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之后,肖氏手术相继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吴阶平医学奖。

肖传国学术生涯中的“贵人”并非只有裘老一个。一位业内专家指出,如果说肖氏手术的鉴定会裘老可发挥作用的话,那么像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这个级别的奖项,没有医院、学校领导的支持,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平顶山矿工身上实施的肖氏手术,成为肖传国事业的转折点,在博客中,他将平顶山形容为“人生的珠穆朗玛”。

手术结果“令人失望”

在成果受到官方认定之后,肖传国再接再厉,将肖氏手术用到了患有先天性脊膜膨出的患儿身上,以解决其排尿问题。此类手术多在武汉当地医院进行。

2004年,原国家科委再次对肖氏手术进行成果鉴定,此次鉴定专家组的阵容跟上次一样强大,八家专家当中,只有一人不是院士。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专家组的专业结构却受到质疑,因为除了不是院士的那名专家,其他人所从事专业均非泌尿外科。而且,据知情人士透露,鉴定会上,作为鉴定专家组成员的裘法祖院士发表了重要意见,认为肖的成果“国际领先”,并拍着一位专家的肩膀讲要“青出于蓝胜于蓝”。

据《科学新闻》报道,参与这次鉴定会的一位院士承认,此次鉴定“可能有一些情感因素”。

不过,相较于1999年的鉴定,这次鉴定结论显得“保守”了许多,除了将裘法祖院士主张的“国际领先”降为“国际先进”之外,还特别提到,“要建立人工反射弧支配膀胱必须牺牲一支正常体神经运动及其功能,具有很大风险。”

两次成果鉴定和因之获得的若干奖项,成就了肖传国在业内的地位。今年3月份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肖传国曾多次引用其他人说法称,他将会得诺贝尔奖。

2006年,肖传国与郑州大学神经泌尿外科研究中心开办了一家取名“神源”的医院,专门开展肖氏手术,肖本人拥有30%的股份。据肖传国介绍,从开业到去年关门,在神源医院共做了上千例肖氏手术。在2007年肖传国第三次参评院士时,郑州大学神经沁尿外科研究中心为肖传国出具了一份证明,称手术病人术后随访8个月,85%的患者大小便恢复正常。不过,这份证明出了一个纰漏,因为该证明出具时间是在2007年2月,距离神源医院成立才刚半年,这意味着不可能有随访8个月的病人。

后来的事实表明,让肖传国获益良多的神源医院,也成为其新的梦魇。在方舟子等人的帮助下,超过一百名曾在此治疗的病人,将其告上了法庭。法院已经部分立案,据称将于10月份开庭。按照病人们的说法,他们花了3万多元做完“肖氏手术”,但病情并无改善,有的甚至产生严重的后遗症。

2006年,肖氏手术迎来又一高峰,他开始了在美国病人身上的临床试验。据他介绍,这也是其老师裘法祖的建议,因为就科研价值而言,“在中国做一万个病人,不如在美国做十个病人。”

肖传国在美国一所私立医院Beaumont医院开展了他的研究,这成为他日后推广肖氏手术的重要资本。然而,该医院负责这项临床试验的医院泌科主任在接受一家美国媒体采访时,却称手术的结果 “令人失望”,他无法回答手术带来的风险与收获哪个更大。

根据Beaumon医院回答病人咨询的网页介绍,他们之所以开展这项研究,是基于肖传国在中国的成功,“肖医生已经把这个手术教给了中国所有主要医院的外科医生”。然而事实上,肖氏手术至今在中国沁尿学界未得到承认,做这一手术的医生,也仅限于肖传国、杜茂信等廖廖几人。

上述美国私立医院表示,所有费用都由医院支付,病人无需付费。

结怨方舟子

如果说2004年是肖传国人生“珠穆朗玛”的话,那么短短一年之后,他便遭遇挫折,从高峰上跌下,这一切,均源于“科学警察”方舟子。

评借再次通过国家级鉴定的肖氏手术,肖传国报名参评中科院院士,对此他志在必得。早在2003年参评中国工程院院士时,他就已经进入第二轮。而在外界看来,作为医学泰斗裘法祖的接班人,肖被评为院士也几乎是板上定钉的事。

2005年9月,中国科学院发表《关于公布2005年院士增选初步候选人名单的公告》,肖传国名列其中。9月14日,方舟子在受邀接受一家网站的在线访谈时,称其“肖氏反射弧”未获国际公认,是肖本人“自吹自擂”,一周之后,方舟子在网上发表文章,质疑肖传国履历。

肖传国则以诉讼予以回应。当年10月,他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方舟子和与涉及的一家出版社告上法院,一场马拉松式的连环诉讼由此拉开帷幕。

肖传国曾对南方周末记者声称,方舟子向其发难,是因为数年的宿怨。他声称,自己当年曾在“哈佛才子夏建统”等事件中,在网上以“昏教授”为名批评方舟子。此外还曾向《科学》杂志举报方舟子“抄袭”。

而方舟子则对南方周末记者称,事实上他一直到2005年打官司时,才从肖传国处得原来他就是“昏教授”。

2006年7月,武汉区江汉区法院判决肖传国状胜诉。令方舟子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该判决曾在学术界引起巨大争议,判决书中的相关表述被是被挺方派人士讥讽为经典,其中一句是:被告方是民在历年获奖者名单中没有找到原告的名字不能否认原告获奖的事实。因此,原告曾获得美国泌尿学会学者奖奖项的事实成立。

就在一审胜诉后仅一个月,肖传国再接再厉,“杀回方舟子的老巢”,又以同样案由将方舟子告到北京西

城区法院。同年10月,肖传国再度在武汉向方舟子和人民网提起诉讼。

2006年9月6日,知名生命科学家、美国西北大学神经科教授饶毅在新语丝刊出《对肖传国起诉方舟子一案的意见书》,怀疑“肖传国精神有毛病”,建议法院驳回此案。并表示“如果肖传国当选中国院士,可能使院士水平破低点记录“。肖传国随即又在美国对饶毅提起诉讼,打起了“越洋”官司。

2007年3月,肖传国甚至以“诽谤罪”对方舟子提起刑事自诉,但法院未予立案。

至此,肖传国两年内五次将方舟子告上法院,不过,只有第一起胜诉。

然而,对于肖传国而言,若干诉讼并未能挽回败局,他最终落选院士。有多名业内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称,方舟子对此起到决定性作用,如果不是他的质疑,肖传国几乎可以肯定当选院士。

“报仇”与“打兔子”

在肖传国诉方舟子案一审开庭时,肖传国的老师裘法祖院士以92岁高龄出庭旁听,力挺弟子。据当时新闻晨报的报道,裘法祖曾说:方舟子一直在污蔑中国科学家……这次肖传国起诉他,院士们都拍手称快,说终于有人站出来说话了!

此时方舟子,除了因“打假”被多次告上法庭外,亦因在中医、转基因等问题上的言论四处树敌,而在科学家肖传国的适时出现,则成为反方人士的一面旗帜。以前被方舟子打假伤及的一些人,开始聚拢在肖的周围。

彼时,方舟子与西安翻译学院院长丁祖诒的名誉权官司也在进行当中(南方周末记者注)。一篇博主疑为丁祖诒的博文预言(LUUXUN),2006年将是方舟子的滑铁卢,“燎原的反方同盟”成为方舟子挥之不去的梦魇!

据方舟子说,肖传国与方舟子在北京打官司时聘请的律师,即为西安翻译学院的律师。

方舟子的一位好友对南方周末记者称,在肖方之争中,许多人之所以站在肖传国一边,并非因为赞成肖传国,而是因为反对方舟子。

“反方同盟”十分活跃。肖传国赴京再告方舟子时,力挺肖传国的北大哲学系教授刘华杰亲自出马,据说其本打算以证人身份出庭,以揭发方舟子剽窃,但因与该案无关未被法官允许。一个名为“陈宽”的网络活跃人士也旁听了这次开庭,该人士是“八卦宇宙论”发明人刘子华的支持者,而在方肖案之前,刘的后人刚跟方舟子打了一场官司。

挺肖派与挺方派以网络为阵地,开始了一场混战。方舟子的支持者当中,一个网名为“YUSH”的人被挺肖派视为劲敌。其不仅是一份呼吁学界支持方舟子的公开信的起草人,还从利用网络挖出肖传国在美国时曾有被“炒鱿鱼”及“坐牢”的历史。

不知何故,一位在海外做研究的郑姓女士被挺肖派锁定为就是“YUSH”。该女士的邮箱收到一封匿名邮件,要求其公开在新语丝上以Yush之名道歉,并“撤消所有攻击诽谤帖”。否则“以发信人之性格,决不放过并一定用最大力度惩罚任何侮辱者”。

此外郑女士还发现,她在网受到攻击,私人资料也已经公开。受此惊吓,郑女士不得不在新语丝上发表“严正声明”,表示自己不是“YUSH”.

经过几轮激战之后,双方2008年略有消停,在此期间,肖传国曾于2007年再度参选院士,结果仍以失败告终。

然而,到了2009年8月,因为法院对方舟子的“强制执行”,使得双方恶战再度升级。

原来,在肖传国状告方舟子的第一起案件中,虽然武汉地方法院判决肖传国胜诉,但却迟迟未能执行,一直到终审判决两年半之后,方舟子妻子突然发现,其银行帐户上少了四万多元。后来得知系被武汉法院“强制执行”。

据悉,上述变故的背景是,武汉当地一位学者曾撰写一篇内参,揭露中国教育腐败问题,其中提及肖传国与方舟子间的诉案。中央领导批示时任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关注此事。后者又批转给湖北省高级法院及湖北省教育厅。

据知情者称,审理此案的武汉江汉区一位法官因此被调离法官岗位,判决也一直未执行。然而,在俞正声调离湖北之后,此案又旧事重提,法院以“清理积案”为由对方舟子妻子“强制执行”。

经此一役,肖传国再度扬眉吐气。其支持者陈宽在博客上热“烈祝贺医学大侠老肖彻底击溃‘法盲’方舟子。”并称“这是正义对邪恶的必然胜利,具有划时代的永恒价值”。

2009年12月19日,因肖氏手术再被质疑而身处舆论漩涡的肖传国,应邀到清华大学演讲,这被支持者解读为是对方舟子的有力还击。面对听众,肖传国公开声称其人生目标是“积德、赚钱、报仇、打兔子”。而且,在后来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肖传国并不讳言其“报仇”的对象就是方舟子。

肖传国所说的“打兔子”让外界颇为费解,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他就此专门解释:就是平常心一样的意思,大年三十打个兔子,有它过年,没它也过年——你能给我个院士我很高兴,不高兴是假的,何必这么虚伪呢?

不过,雇凶打方舟子一事表明,在院士问题上,肖传国显然没有保持“打兔子”的平常心。

肖传国清华演讲结束之后,与会的北大哲学系教授刘华杰在博客中称:肖传国目前没有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这是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共同体的耻辱,如果他按现在的体制真的成了一名中国科学院院士,反而将是肖传国本人的耻辱。

刘华杰曾被认为是方舟子的“打假战友”,但两人最终分道扬镳,并反目成仇,在肖方之争中,他坚定地站在肖传国一边。肖传国被抓之后,刘华杰在博客上写道,将“继续旗帜鲜明地支持肖传国打方舟子的假”,“如果肖传国被判下狱,俺会去看你!”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506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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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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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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