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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的生死与我们的难题  

作者:羽戈  

2010-12-13 09:18 星期一 晴

一年两番“被去世”,金庸(查良镛)先生可谓2010年度最低眉倒运的名人。头一次是6月初,媒体界盛传金庸逝世,金庸的二位好友潘耀明(彦火)与倪匡,及金庸所创办的《明报》皆挺身辟谣,金庸才快速“复活”于公众心目之中。这一次是在12月6日晚,谣言更加有板有眼,连致死的病因、时间、地点都伪造得一清二白:有人在微博发言称“金庸因中脑炎合并胼胝体积水于2010年12月6日19时07分在香港尖沙咀圣玛利亚医院去世”。事实上,香港并无尖沙咀圣玛利亚医院(这家子虚乌有的医院倒是声名远扬,相传陈冠希曾在那里被黑社会追杀);据闾丘露薇证言,12月5日,金庸刚出席树仁大学荣誉博士颁授仪式。谣言再次不攻自破。

“被时代”的谎言与真理

其实,在一个“被时代”,一切皆有可能,无论是“被去世”还是“被出生”,无论是“被增长”还是“被慈善”,无论是“被爱国”还是“被忠诚”,就连“被自杀”都可以“被幸福”呢,岂不闻,纵做鬼,也幸福。

当然,金庸“被去世”不同于某些人“被自杀”、“被增长”。后者的幕后推手,是这个威权主义的“被时代”的打造者与主宰者:公权力。很多时候,金庸都是与至高无上的公权力者肩并肩伫立在同一战壕。他自然不可能像看守所里的某些悲情公民一样,沦为“被死亡”谱系的孤魂野鬼。他之“被去世”,与政治似乎无关,更像是一个传播学上的玩笑,一场微博广场的“欢乐中国行”。

先说微博。从发布金庸“被去世”的谣言,到争相传播,到质疑,求证,最终辟谣——微博不仅提供了传播的物质载体,更塑造了传播的社会属性。作为自媒体兵器库里的短刃,微博的迅捷性无与伦比,其脆弱的真实性同样饱受质疑。它可以星驰电掣的速度普及一条常识与真理,将封闭于牢笼的丑闻、恶行曝光于天下;亦可以星驰电掣的速度散布一条无根据的流言乃至谎言,譬如谣传金庸、余秋雨等名人“被去世”。一言以蔽之,微博是一柄双刃剑,或者说,它只是一个中立性的工具,不必在它身上加载过量的道德砝码,这可能助长它的荣光,同时却可能构成它无法承受的耻辱之重。

我关心的问题,不在批判者所呼吁的媒体之自律,公共道德之重建,而是,世人——包括某些名流与以责任感、担当精神著称的知名媒体——为什么热衷于传播金庸“被去世”的谣言:只要你稍稍点击两下鼠标,问一下谷歌,便可知香港尖沙咀并没有一家叫圣玛利亚的医院,谣言就像枯萎的稻草,一折即断,真相就像稻草里面潜伏的沙尘,迷茫了你的眼睛。这种求证,无须高超的电脑技术,无须像乾嘉学派那样皓首穷经,考镜源流。只是,这举手之劳,挡不住谣言肆虐的风潮翻滚。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传播心理呢:所参与其中的媒体丧失了最起码的职业伦理,这一点姑且不言,单说公众,假如你不是无头苍蝇式的盲从者,也许你一开始打算转发这条微博的时候,心中确实将信将疑,眼神确实左顾右盼,那你为什么不另打开一张网页,输入谷歌的网址,输入“香港尖沙咀圣玛利亚医院”,而是决然点击了“转发”?仅仅因为前者太麻烦,后者更便捷?麻木与懈怠绝不是最有力的答案;传播神经的潜意识亦非普遍性的诠释。我毋宁认为,这是一种信息依赖症的流毒,在一个浩如烟海的信息社会,只要是信息,先不辨真伪,以最快的速度传播与分享,才是参与公共生活的第一义。正如你不点“转发”,亦不去求证,对其置之不理,就会感觉自身被隔离于信息政治的柏林墙之外,沦为信息社会的局外人。

另一点,就谣言而论,坏消息总比好消息传播更快,谣传名人去世、灾祸、婚外情总比谣传他们出书、获奖更容易受到关注。古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同样适用于现代社会。诚然,这基于公众猎奇、猎艳的幸灾乐祸之心理。同时,这与围困我们的时代性息息相关。你要知道,“被时代”所对应的权力关系是多么畸形、恐怖,“被自杀”、“被增长”、“被幸福”的形同鱼肉的无权者最希望看到什么。相比这个时代的真理,他们更愿意参与这个时代的谎言建构。因为后者不需要责任,不需要勇气,几乎什么都不需要,而且能够从中觅得一种喜剧时代的狂欢气质。待谣言破灭,真相裸露,舆论大爆炸,世界一团糟,这正是造谣者与传谣者的杰作,他们像马戏团的小丑一样躲在幕布的暗角嘿嘿冷笑。

这是娱乐,还是愚乐?我并不反对喜剧化的解构与反抗,我只是担忧,在这种反抗过程当中,我们所得到的事物,远远小于我们所丧失的事物,譬如真相,譬如责任,譬如,我们积极转发金庸“被去世”的信息,到底得到了什么?

金庸的生死与我们的难题

既然谣言的主角是闻人中的闻人金庸先生,那就不妨多说两句。

董桥曾论金庸:“……查先生当年在《明报》天天写社评议论世局国事,有口皆碑,不少人想知道他判断政情为什么都那么准。查先生私底下总爱说,人是自私的,推测个人或政府的用心和行动,必须推己及人,先从其自私的角度衡量其得失,然后判断其下一步之举措,一定不会离题太远。”那么,我们亦不妨从最自私的视角揣摩金庸的心思。

金庸会如何应对“被去世”的谣言呢?这有些难以捉摸。换作古龙,估计会一笑了之。金庸的智慧不弱于古龙,但他终究是世俗中人,他有一颗坚硬如铁的事功之心,立言之外,他还想立功、立德。古龙游戏红尘而超然红尘,金庸则始终冲不破红尘的业障,所以他在晚年,不是采菊东篱,不是塞上牛羊,却依然风尘仆仆,席不暇暖,出镜、兼职,连中国作协名誉副主席的鸡肋职位都不愿错过,可见其心志之俗。

若论通达,不必比古龙,金庸也许连冯小刚都比不了。冯小刚患有白癜风,近年愈发严重,猛然撞见,犹如白日遇鬼。有人献上祖传秘方,却被冯小刚婉谢:“常遇热心人苦口婆心劝我治疗脸上白癜风且免费献出祖传秘方,在此一并叩谢。这病在下就惠存了。不是不识好歹,皆因诸事顺遂,仅此小小报应添堵远比身患重疾要了小命强。这是平衡,也让厌恶我的人有的放矢出口恶气……”依金庸的脾性,他会不会说:有人两次三番咒我早死,那是替我积德呢。我看很难。

金庸信佛,他的道却是入世修行。他写武侠,写到《鹿鼎记》,就不愿再写了。一是因为从“侠之大”到“侠之疑”的逻辑绵延,到了韦小宝头上,侠的精神消解殆尽,再写的话就不是武侠小说,而是政治小说。二是因为,韦小宝可谓金庸笔下龙蛇当中最入世的男主角,质言之,韦小宝就是另一个金庸,保皇与革命的两难之间,小宝说,老子不干了。金庸何尝不是如此呢。1972年9月11日,《鹿鼎记》在香港报章刊完最后一节,金庸封笔;二十多年后,他连亲手创制的《明报》都售予他人。这何其决绝,非大聪明人不能如此。

然而,“老子不干了”的晚年金庸,终究放不下事功之心。否则他就不会时时出山,就不会再作冯妇,重修小说。这样的人,要说窥破了生死之境,可与死神喝酒下棋,谁会相信呢。

庄子说寿则多辱,我曾引此言评李敖的晚年,捎带金庸,这实属不敬,在此修正,祝愿金、李二先生长命百岁。不过,我还是有些矛盾,一方面,我与金庸无怨无仇,自然无由咒其早死;另一方面,金庸的十四部小说,从知识产权上讲,属于其个人,他想怎么改就怎么改,画龙点睛也好,画蛇添足也罢;抛开法律,这则是华语文学的共同财富,构成了数代人的自由梦幻与青春记忆,我们的记忆,就像银行卡的密码,哪怕是开户行,怎能随意修改呢,黄药师可以恋上梅超风,王语嫣岂可重回慕容复身旁?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无奈认同了“寿则多辱”的说法。假如金庸还要改写经典的话,我是多么希望,“被去世”的谣言能成为现实。

供《新快报之意见周刊》

袁裕来注:

匆匆读完羽戈这篇博文,根据我的领悟,作者主要表达了三个方面思想:

1、制造查先生死亡,诸如此类谣言是不对的,也得不偿失。

2、制造查先生死亡,诸如此类谣言偶然事件后面有必然性。

3、诸如查先生此类名人,应该多积德行善。

第一点,应该是真理。第二点,不好说,查先生自我检讨会比较精彩些。第三点,很好,但有难度,各人性情不同,有些同志做好事会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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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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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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