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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江干区下沙街道上沙社区,党员代表会代替社员代会,鼓掌通过,决定将社区仅有47.5亩土地和开发商合作。

而且,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出让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规定,社区应得房产不低于51%,可是,本案最后竟然变成了27%。

涉及多大的利害关系,可想而知。可以说,关系到子孙后代。

631社员委托提供法律服务后,我分别向杭州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和住建局提出复议申请多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自然不会不有所触动。街道人大主席(据说兼副主任)托人要我见面。为了了解政府方面的意见,我没有拒绝。

我在办公室接待了他。交流很不成功。我的感觉是,政府和开发商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当然,这种事情上,街道办事处人大主席基本上也就是个跑腿的。  

这位主席有句话,特别让我生气,他说让我给他出出主意,到底怎么办。这话,显然有些乱伦,也许他没有感觉到。我说,我是社员们的代理律师,怎么能给政府出主意,我建议政府也去委托一位律师,让政府律师给政府出主意。

过了几天,他又托人打电话给我,想来宁波跟我见面,我拒绝了。他又直接打电话给我,一直争取,我说他真的很无聊。

按理说,我自始至终坚持了自己的原则,我并通报了社员代表。谁曾想,接待这位主席,还是给我带来了一些麻烦。不知道这位主席先生回去后,是怎么说的,竟引起社员对我忠诚的怀疑。

今天,4位社员代表来宁波和我接触。我重复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既然我接了案,就我不怕压力,不义之财我也不会取,我的正常收入足够家庭维持很不错的生活了。

他们实事求是地说,来之前对我产生了一些怀疑,经过交流之后,说这下终于放心了。

为什么每次跟政府接触,总会惹上一身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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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1801篇文章 4小时前更新

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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