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先邀请民营企业家投资,不断地明确用地手续符合法律,却又拖延着不办理审批手续。当事人先后投入了6300多万元,忽然启动刑事侦查程序追究,当事人被逮捕,接下来恐怕会没收投资建成的建筑物。我们不禁要问,这是圈套吗?这是钩鱼执法吗?
由于潭西镇政府经济困难,墓园建设资金投入庞大,经潭西镇政府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寻找社会资金的帮助。通过多次找林耀忠协商,
谁知等待林耀忠、林耀昌两兄弟的竟是噩梦。
随后,安福公墓向林业部门提交了使用林地的申请,并先后获得陆丰市林业局、汕尾市林业局、广东省林业局的审批同意,取得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接着,自2009年开始,依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安福公墓先后两次向被告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期间,安福公墓还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其他有关法律手续。
由于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多次明确告知,安福公墓的用地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审批手续又迟迟未下,安福公墓遂开始进行施工。林耀忠、林耀昌说,他们先后投入了6300多万元。
可是,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却一直没有办理审批手续,反而于2012年3月7日、10月6日向安福公墓发出执法字【2012】第58、59号《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于2012年12月20日作出陆国土资【2012】315、316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安福公墓未按规定及时申报审批用地手续、未批先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但是,上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处罚决定依然明确,安福公墓的用地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责令补办用地手续。
没有想到的是,没过几天,陆丰市国土资源局竟然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为由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13年1月16日、4月4日,林耀忠、林耀昌先后被立案侦查。同年7月19日,8月23日,林耀忠、林耀昌被批准逮捕。
先邀请民营企业家投资,不断地明确用地手续符合法律,吸引当事人投入巨额资金,却又拖延着不办理审批手续。忽然又启动刑事侦查程序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接下来恐怕会没收投资建成的建筑物。我们不禁要问,这是圈套吗?这是钩鱼执法吗?
涉案土地既然已经林业部门批准转为建设用地,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又从何谈起?既然当事人只是受镇政府委托筹建、经办、管理公墓,公墓是镇政府的,非法占用土地的主体自然是镇政府,当事人又怎么成了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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