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前几天,政府方面打电话给我,说是要跟我商量我代理的一起案件。电话是村党委打来的,当然是政府的意思。那是一起环境污染案件。我代理的是60多位村民,告的是环保局和规划局。

我拒绝了。我让他们直接跟村民们商量,我说我只跟我委托人打交道。一方面是因为考虑到我和政府的接触,会引起村民们对我的怀疑。另一方面,我认为,村民们不愿意跟政府商量,肯定有他们的理由,或许是认为时机未成熟。我并不认为自己就比他们高明。之前,我太喜欢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当事人,希望他们及早与政府进行协商,我正在检讨这种自以为是的做法。

当然,从律师执业伦理上来说,律师和撇开当事人和双方当事人接触,也是不允许的。我相信政府方面应该也有这种感觉,只是他们已经适应这种乱套。

10多年来,我代理着行政案件原告,政府的威逼和利诱一直就没有停止过。尤其是是那些重大敏感案件。这几年,大概是因为政府知道威逼利诱对我起不了作用,少了些。

这几天,我竟然听说,拆迁户也开始学会找政府律师了。

拆迁户找政府律师干什么呢?当然是施加压力,想迫使政府律师不敢为政府讲话。我还听说,其实,早些年,我的当事人就已经有了这种行动。拆迁户不但在法庭上情绪激烈抨击政府律师,个别在事后还找到了律师事务所,只是感到这种做法名不正言不顺,他们才没有告诉我,免得我为难。

在任何年代,政府都是老百姓的榜样,政府向拆迁户的律师施加压力,使律师不敢为拆迁户讲话,拆迁户就向政府律师施加压力,使律师不敢为政府讲话。只是,不管怎样,我都拆迁户能够注意分寸,不要做出过激的事情来。

我们敬爱的祖国,真不知道会走向何方?

话题:



0

推荐

袁裕来

袁裕来

1801篇文章 4小时前更新

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文章
  • 最新文章

行政参考案例75:吴某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其他行政行为案——专利权期限届满通知的可诉性

行政参考案例74:东莞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日本某株式会社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的判断

行政参考案例73:浙江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李某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判断中对于非形状构造类特征的考量

行政参考案例72:某公司诉国土资源部行政复议案——行政复议决定撤销行政行为应当依法说明理由

行政参考案例71:苏某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限定机械部件数量的数值范围技术特征的新颖性评价

行政参考案例70:刘某明诉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以保护规范理论作为判定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重要基准

行政参考案例69:德国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新颖性单独比对原则及同一现有技术文献中存在矛盾记载时公开内容的认定

行政参考案例68:吴某君诉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外汇处罚案件中对单位违法与个人违法的界定

行政参考案例67:深圳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某公司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权利要求用语解释的合理性

行政参考案例66:上海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及第三人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修改是否超范围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