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环境下,代理群体民告官案件,尤其是征地拆迁案件,政府的威逼利诱是日常功课,利诱甚至不比威逼少。
10多年之前,我就碰到过政府、开发商打听到律师事务所的账号后,未经我同意硬将钱汇入事务所,并表示不需要发票的,我断然退了回去。至少,在言语中如此诱惑的,更是不计其数。
我也不止一次听老百姓跟我说过,个别律师接了他们的案件,跟当地党政领导吃了几次饭,从政府拿到所谓的顾问费后,把钱代理费退回老百姓,解除委托关系的。有的还是名律师,平日时冠冕堂皇的。
好自为之吧,这种事情,很难防止政府反咬一口,说是敲诈勒索,政府给钱确实不是自愿的,而且在数额上完全有可能讨价还价,想要更高数额,免不了说上几句威胁话。即使政府是在下套,也是套你没商量。
即使政府不是下套不反咬,这样活着也累。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当日子已经过得不错的时候,君子也不应该再那么爱财。
当然,也希望当事人擦亮自己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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