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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区分会(下称静安基金会分会)对于上海大火巨额善款去向不明问题作出了回应,说“截至2011年9月5日,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其中,捐赠人指定用途项目共计150.12万元,各类社会救助及爱心帮扶款项共计5319.8万元。全部款项中,已发放的有2834.7万元,其中2010年度发放的988.39万元已经审计并公布。其余款项正按计划有序发放。”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则转发了东方网的报道。

  这一回应不仅未能解除,反而加重了我们的疑惑。
  
一、这样的事件,不是上海市民政局,也不是大火案善后处置小组,甚至不是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由静安基金会分会来回应,显然不合适。不知道是对民意的蔑视,还是其中确有重大问题?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官方网站,似乎没有直接发布,也不是引用静安基金会分会发布的信息,竟然是引用东方网报道,更加让人疑惑重重。
  二、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区分会称,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已发放的有2834.7万元,我们不明白,这一数据仅仅是该分会收到人发放的善款,还是所有机关和单位收到和发放的善款的汇总。从报道的措词来看,似乎仅仅是该分会的帐目。
  本案中,捐款接受单位有上海慈善基金会、静安区民政局、静安区红十字会、上海慈善基金会静安分会、中共静安区委统战部的“爱国慈善基金”、市老年基金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宝山区分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虹口区分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奉贤区分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浦东新区分会、闵行区民政局。按理来说,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善款,也应该自行公布。勉强的或许可以受托发布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的帐目。
  如果静安慈善分会接受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那么总数又是多少呢?
  需要说明的是,
个别主流媒体对于这一信息的报道是极不严谨极不负责的,这些报道显然没有厘清上述问题。
  三、已经发放了2834.7万元?这2834.7万怎么发的?以啥名义发的?灾民认为肯定没有那么多。王闳认为,可能政府帮扶费,抚恤金,慰问金,责任单位支付的换季服装费等全是用的社会捐款,但认为,就算全部都是慈善捐款,也没有2800多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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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2250篇文章 1小时前更新

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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