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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时,我说着说着,泪水就涌上了眼。“我们该如何向子孙后代交待?我们吃的是子孙饭。”政府代理人、企业代理人、合议庭法官,都被感动了。法庭是如此安静,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大家的心灵都在颤动。那是一起环保案件。 

原告是杭州富阳市春江街道直塘村竹桥头53位村民。他们的村庄被污染企业包围了。我代理他们进行了系列维权行动,已经持续快两年了。

今天上午开庭审理的案件是这样的。

2011年7月18日,杭州市环保局杭环复决[2011]03号行政复议决定,撤销了富阳市环保局富环开发(2004)21号关于杭州华胜纸业有限公司年产4.8万吨白卡纸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但是,富阳市环保局一直没有责令华胜公司停止生产,该公司继续在污染等村民们的生存环境。

2012年3月19日,村民们向杭州市环保局提出复议申请,请求其责令富阳市环保局限期责令华胜公司停止生产。

杭州市环保局受理复议申请后,于7月4日作出杭环复决[2012]02号行政复议决定,驳回村民们的行政复议申请。理由是,村民们应该首先向富阳市环保局要求履行职责,直接向杭州市环保局提出复议申请,责令富阳市环保局履行职责,于法无据。

我代理村民们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天上午,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之前,法庭追加了富阳市环保局和华胜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我在法庭上的观点表述得清楚,主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存在,应该主动查处,这是常识,认为还需要有人提出申请,才履行法定职责,这种观点超出了理性人的底线,只有脑子有问题的人才会这么认为。当然,我的表述讲究了一点技巧,听起来不至于太伤人。

法庭辩论时,我陈述了案件背景。

“本案所涉企业华胜公司是2004年3月1日取得富阳市环保局违法环评批文,将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造纸项目只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从而开始了生产排污。

“在富阳工业园,造纸企业有100多家。

“100多家类似的企业将近9年时间都在排污,都没有依法处理,会导致什么后果呢?这一污染环境行为,不但损害了村民们,也必将对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这一案件先后涉及了富阳市环保局、杭州市环保局、浙江省环保厅、国家环保部。可是,直到今天,依然没有去企业责令停止生产。”

最后,我在法庭上大声地问:

“我们该如何向子孙后代交待?我们吃的是子孙饭。”

说着说着,我有些情不自禁,泪水涌上了眼眶。但是,我及时克制了自己。

我只是跟合议庭说,我知道如今的司法环境下,希望法庭能解决多少问题是不现实的,但本案问题很明显,法庭在这个具体个案中坚持底线,必将有利于事情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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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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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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