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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刚起床,打开手机,第一条短信,一位朋友劝我,蔡定剑教授去世了,你也该有所表示,我回复道,我不认识,没有见过面,只看过他的《宪法精解》。朋友回复,他是研究宪政的,因此与你有关。

朋友当然是在抬举我。我就说三点。

第一、悼念蔡定剑教授自然很有意义的,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应该互相取暖,对于死者的悼念也是活着人取暖的很好方法之一,这应该成为一种习惯和文化。

第二、悼念蔡定剑教授,有利于进一步传播他的思想、理念和精神,甚至说不定还能对法律共同体的形成起到一些积极作用。

第三、对于人的死去,需要的不是悲伤,人类社会就是这样,来的来,去的去,需要的是深刻地认识到,每个人只能活几十年,得活得像个人。否则,真的到了哪一天,后悔就来不及了。

第一点和第二是屁话,而且有些重叠,重要的是第三点。

蔡定剑教授离去时是问心无愧的,我们呢?

 

因为不熟悉蔡定剑教授,因此有关他悼念他的那些文章,我一直没看,但是看了以后发现,大家的情感和期望原来都是一样的。那么多人在努力在期待,可是这个国家却是如此不堪,越发让人悲愤。

张千帆教授的文章,似乎是最动情的。

中国宪政痛失身体力行的推动者

张千帆

11月22日凌晨三点半,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著名宪法学家蔡定剑教授因病不幸去世。定剑教授在“文革”后期参军,恢复高考后次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之后又获得北大法学硕士。据他自己平时聊天透露,那个时候他还是一个对法治没有概念的毛小伙子,选择学习法律几乎是一种阴差阳错。但是研究生毕业之后进入全国人大工作,当时彭真委员长正要大力推行民主法制建设,一个法学科班高材生当然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定剑也就从那时起在民主宪政领域大显身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组工作期间,他是中国少数有良知、讲真话、办实事的学者型官员。后来由于全国人大推动制度进步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小,他自2004年起完全转型为学者,利用法大宪政研究所的平台进行研究、教学、传道,继续推动中国的民主宪政事业。在此期间,他发表了大量论著,在人大制度改革、地方选举、财政预算监督、公民参与和反就业歧视等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他的英年早逝,让中国宪政失去了一位不知疲倦、身体力行的推动者。 

我记得和定剑第一次见面是在2002年长沙召开的宪法学年会上。他给所有人的第一印象都是精干、精明、务实,一句话就抓到问题的本质。2003年我调到北大任教,不久参与了他主持的反就业歧视项目,开始比较密切的学术合作。定剑教授的经历非常独特。包括我在内的绝大多数宪法学者都是从学校到学校,定剑则长期在政府实务部门工作,有很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也积累了很宝贵的体制内资源,为扩大学术活动的政治与社会影响提供了极大便利。在过去几年合作中,我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可惜还没来得及掌握要领,他已经匆匆离开了我们。幸好他的思想、精神和人格是不可磨灭的,并将永远激励着后人前行。 

在定剑老师身上,我们发现了一个忧国忧民而积极进取的中国知识分子的伟大人格。这种人格首先体现于求真务实的风范。他的研究兴趣从来都是经世致用的学问,而不是一堆无病呻吟、矫揉做作的词藻,更不是歌功颂德、粉饰太平的谎话。独特的工作经历决定了他强烈的问题意识和现实关注。在一次研讨会上,他公开批评某些中青年宪法学者在一些无关痛痒的“理论问题”上浪费时间;关系国计民生的中国宪法问题满地都是,就业歧视、土地征收、预算监督、司法改革、村民自治……可以说,哪里有生活,哪里就有宪法,为什么不把宝贵时间花在这些实实在在的具体宪法问题上呢?他在《南方周末》上发表一篇著名文章标题是“宪法就是拿来用的”,很形象地概括了他的治学思想。如果定剑的工作和治学生涯有一条主线,也正是努力让宪法变得对老百姓更有用。 

定剑的人格还体现于直面现实的勇气。他从来不躲避难题,从来不掩盖问题的实质。对待社会是如此,对待自己他也是如此。他在治病过程中的一个细节就充分反映了这个特点。虽然晚期癌症会给病人带来巨大痛苦,但是他一直不愿意服止疼药,因为他害怕止痛只是解决了表面问题,却容易给自己造成假象,而忽视造成疼痛的病根。他希望自己能好起来,如同他希望自己的国家能好起来一样,而要做到这一点,就不能自欺欺人、讳疾忌医、回避真问题,因而他宁愿忍受剧痛也要让自己清醒地看到真实病情,以便对症下药。这和当前众多官员只图一个表面“和谐”反差何其巨大!如果这个国家的官员只知道把矛盾掩藏起来,把社会问题用GDP增长、奥运奖牌、世博入场率等“政绩”包裹起来,把上访者强行遣送回家甚至关入精神病院,重大敏感的事件不让媒体报道和公众评论……这些做法和只知道打止疼药或麻醉剂有什么两样呢?这样的国家又如何能治理好?! 

定剑对待国家就和对待自己一样,他是真的为了这个国家好,所以他不只是批评制度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而更是通过各种方式积极改善这个国家的制度。如今中国社会公平正义不畅,犬儒主义盛行,或趋炎附势、见风使舵,昧着自己的良心甘愿充当御用工具;或随波逐流、明哲保身,对国事不闻不问,只图个人升官发财;或愤世嫉俗、尖酸刻薄,极尽嘲弄、讽刺、“恶搞”之能事,颇能博得社会大众的喝彩掌声。倒不是说最后这种犬儒主义有什么错,它对于社会不公的批判仍然具有积极意义,尤其是在舆论环境遏制了实质性批评的情况下,但它毕竟只是犬儒的一种表现而已。只有消极漫骂显然是不够的,它并不能给中国社会带来积极的制度建构,也不可能防止它所嘲笑的社会不公重演,因而一阵嬉笑怒骂之后,一切依然故我。难得遇到制度建设的积极努力,则不是心中暗笑其愚顽迂腐,便是悲观厌世、无奈叹息乃至麻痹不仁、无动于衷,因为自私、惰性、懦弱不愿也不敢说一句实话、做一件实事。  

定剑则偏偏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者,他的身上处处体现了积极向上的精神。他在政府部门工作那么多年,在社会各界组织了那么多活动,能不知道中国“国情”吗?能不知道制度建设的艰难吗?但是这一切丝毫没有改变他的选择。且不说在平时,即便在和疾病顽强斗争过程中,他仍然不忘忧国忧民,亲自组织和参与了大量活动,外人完全看不出他是一位癌症晚期病人。今年8月28日,他偕夫人前来北大参加“第二届暑期宪政讲习班”欢送晚宴并致词,亲切勉励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员为宪政努力奋斗;9月5日,他亲自主持召开人大代表法修改草案研讨会,系统总结了修改草案的种种问题;10月26-27日,距离他去世不到一个月,身体已经非常虚弱,他仍然发起了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废旧立新研讨会,并在会上做主题发言,积极倡导拆迁决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每次我去看他,他从不流露过任何悲观情绪,对自己的病情轻描淡写,对天下大事却侃侃而谈,在病重期间仍然表达了对中国宪政前景的深切忧虑。 

定剑教授的过早辞世,也让我们看到中国官场、学界乃至整个社会“逆淘汰”的残酷。他是为中国宪政不知疲倦地忘我工作,以至操劳过度、积劳成疾而死的,是当代中国真正为宪政事业捐躯的第一人。当我们看到一位“生命不息、冲锋不止”的斗士倒下,众多碌碌无为、饱食终日的官员却依然春风得意;当我们看到一个个体育明星、电影明星、央视名嘴、房地产老总等媒体捧出的各式“名人”在镁光灯聚焦下谈笑风生,而为了真正的民族利益奋斗一生的学者却默默黯然离世;当我们看到一位忧国忧民的绝症病人在经受极大痛苦后死去,而他为之奔走呼号的多数黎民百姓却依旧浑浑噩噩、无动于衷,我们不禁要问:这个民族正在向哪里去? 

人贵有羞耻之心。定剑的死让我们悲痛,但是更应该让我们每个人感到羞愧。中国就是一个病人,定剑正是为了治这个病人的病而自己先走的;如果我们大家多做一点,他少做一点,也许他不会那么英年早逝。为什么他能为大家的事做那么多,而我们为最终关系到自己的事却做得那么少?犬儒们也许会说:哎呀,那是他与众不同的地方,是常人达不到的境界。错了,定剑不是一个超人;他只是一个凡人,他因病未愈而死本身表明他是一个普通的血肉之躯。换言之,他能做到的,我们每个人多多少少也能做到。毕竟,作为一个大写的人,我们不是一只只苟延残喘的耗子,这个世界也不只是一场疯狂争名夺利的末日筵席,除非我们选择这么看待自己和自己所生活的世界。定剑的死至少应该让我们回想肯尼迪总统的名言:不要问国家能为你做什么,问问你能为这个国家做什么?无论是作为官员、作为学者还是作为普通公民,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面对真实的自我问一句:我能做什么?我选择什么样的人生?我们在一起可以过一种什么样的公共生活? 

如果定剑的死能够换来普罗大众的一点觉醒,触动我们继承一点他的精神、勇气和担当,更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的宪法权利和使命,更积极地用行动来建设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的宪政制度,我想他在九泉之下是会瞑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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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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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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