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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让全球8000记者守候,奥巴马全家接机,却俯身亲吻囚犯的脚

2015-09-28 

北京时间9月23日凌晨,美国在迎来中国国家主席“习大大”的同时,也迎来了罗马教皇方济各。

 

 

美国为迎接教皇,可是来了一场国民总动员。什么FBI、特勤局、海岸警卫队、州警、地方警察局……反正是能出动的全出动了。

 

然后白宫前的宾夕法尼亚大街上挂起了梵蒂冈旗帜。

 

白宫草坪上布置好了举行欢迎仪式的场地

 


方济各教皇访问美国,受到最高礼遇,总统奥巴马全家接机

 

方济各是什么人?为何能受到如此礼遇?

 

 

2013年,方济各成为天主教第266任教皇,也是第一个来自拉丁美洲的教皇。

 

同年,方济各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年度人物”,此时据方济各上任还不到一年。“人民的教皇”不是浪得虚名。

 

 

上任不久后,方济各就在耶稣受难日到监狱为12名男女囚犯濯足,并亲吻他们的脚。此举创下3项记录:首次到监狱履行濯足礼、首次为女性洗脚、首次为穆斯林洗脚。

 

 

2013年,意大利一家新闻网站公布了一组照片,是教宗俯身亲吻一貌似钟楼怪人、全身长满神经纤维瘤的男子。照片在社交网络和媒体上疯传。许多人大赞感人。

 

 

慈善和亲民之外,更引人注目的是方济各带来了变化。这些变化被认为是疯狂但也是意料之中的。

 

不同于历任教皇对同性恋的强硬,方济各呼吁教会停止过分苛责同性恋和堕胎问题,并说过一句让全世界都难忘的话——If a person is gay and seeks God and has good will, who am I to judge him? We must be brothers (如果一个人是同性恋,而他拥有良善并要寻求天主,我凭什么评判他?)

 

宗教领袖一般都被视作真理的守卫者和道德圣人。当一个宗教领袖能说出“who am I to judge”,他的谦逊和宽容获得了人们的尊敬。

 

 

在担任阿根廷主教时,方济各是教廷红衣主教中第一个站出来大声谴责娈童癖的,在担任教皇后,他又公开承认神父里面有2%的人有娈童癖,并宣布在梵蒂冈专门组建一个审裁部门,调查那些对神父性侵猥亵儿童案件故意包庇、知情不报、渎职不作为的主教。

 

 

2014年,方济各造访欧洲议会时批评欧盟“彷如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奶奶”,同年,方济各把矛头对准梵蒂冈教廷,历数教廷“十五宗罪”。

 

 

方济各不回避政治,他乐于充当全球外交中间人角色。从去年年底开始,美国古巴关系逐步正常化,在这个过程中,方济各居中斡旋,可谓居功至伟,因而收获了广泛的赞誉。

 

作为教皇,他想给谁打电话都可以,普京在1号线,奥巴马在2号线,让Jay Z先等等。然而就在几周前,他拨通了身患疾病的意大利男子弗朗科·拉布斐(Franco Rabuffi)的电话。拉布斐不相信那是教皇,就把电话挂了。教皇又拨了一次,拉布斐又挂了。第三次,他们得以交谈。

 

“我都说不出话来了,”拉布斐对梵蒂冈一家报纸说。“但是方济各挽救了我,他说发生的事情很有趣。”

 

 

访美期间,方济各也一直展现自己的亲民作风,以及适应现代社会的能力和品格。他的主要行程是举行宗教活动、发表演讲……

 

 

方济各在美国使用的座驾是最萌车型菲亚特500L。为教皇护驾的则是20辆全尺寸SUV,不远处还有奥巴马的“野兽”座驾。菲亚特500L在美国售价不到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2.3万元。

 

 

CNN的主播们当时就激动了:“不是加长礼车,不是大块头的GMC SUBURBAN(美国著名的全尺寸大型SUV),而是一辆迷你小汽车!”“对这座城市(华盛顿)来说,和那些夸张的豪华轿车、油老虎般的SUV相比,这车显得多么谦卑。”

 

 

在华盛顿欢迎教皇的大游行中,一位5岁小姑娘的喊声引起了方济各的注意,这位小姑娘是墨西哥非法移民,她写了一封信想给教皇,表达她希望和父母留在美国的心情。

 

教皇对工作人员说“Let her come to me”,收下了小姑娘的信,并鼓励了她。

 

79岁高龄的他,全程站着,微笑着,手缓慢地抬起又落下,试图让我们每个人都感受到他的爱。

 

在方济各教皇面前,奥巴马总统彷如纯真的小孩一般

 

一位见到方济各的人士写道:整整耗时一天的教宗见面会就这么在欢呼声中走向结束。此刻本应疲倦的我,却激动无比。太阳西下,温度渐凉,可我的心里却涌出一团燃烧着的炙热,久久不能平复。

 

善达网根据凤凰网等报道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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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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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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