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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吕博雄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2月11日   07 版)

2月10日是刘桂英律师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一大早,她和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的几位同事就被叫到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派出所做笔录,但他们却被告知,之前他们报警称被道里区人民法院法警殴打的事件仍没有立案,做笔录只是“配合调查”。

1月24日,刘桂英与律师事务所主任文永泉代理的一起涉嫌诈骗案开庭。开庭前,法院法警与佳旭律师事务所律师因该所其他6名律师及实习律师入场旁听一事发生争执。据文永泉介绍,他的多名同事当场被打,怀孕两个多月的刘桂英还因被打受伤,两日后不得不做人工流产。

春节前,此事已在网上发酵。截至目前,仅在天涯网上就有近7万个点击数,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也在官网上发表声明,称“高度关注”,“并呼吁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益”。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却对打人指控断然否认,并指责律师硬闯法庭。

2月10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对事件双方进行了采访。

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在事发后的一份声明中说,该所接受当事人杨柳委托,为其涉嫌诈骗一案辩护。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原定于2011年1月24日9点30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由于本案争议较大,辩护律师准备作无罪辩护,因此多名律师和实习律师想要通过本案的审理学习辩护知识,故准备旁听案件审理。9点30分前,文永泉等8名律师及实习律师陆续来到法院等候开庭,11时许终于等到了开庭的消息。

声明说,杨柳家属和两名辩护律师及准备旁听的律师们准备进入法庭时,一名法警告知只允许辩护律师和4名旁听人员进入法庭,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文永泉律师质疑“公开审理的案件为何不允许其他律师进入旁听?”得到的答复是“没那么多地方给你们坐”。此时文律师提出律师可以站着听,而法警的回答是不允许站着听。文律师提出此种做法有违法律,律师旁听审理应当允许。后法警要求辩护律师及所有旁听人员出示律师证。刘桂英律师出示了律师证,文律师说我也是辩护律师,我有证,边往里走边掏证,同时告诉其他律师“你们把证都拿出来”。

文永泉律师介绍,在双方因佳旭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是否可以旁听引起争执后,着便装出现的该院法警队队长吴宏彬就上前对文永泉谩骂,并向其肩膀打了一拳,而后多名法警也一起过来殴打,刘桂英等律师过来阻拦,也就在此时,她被一名法警推搡跌倒致伤。

该案被告杨柳的母亲也在事后回忆说,法警当时用脚踢过文永泉。在刘桂英和她的一次通话录音中,中国青年报记者还听到,杨母说,争执发生后,一名法官找到她,很生气地表示:本来这件案子是想让检方撤诉的,但现在要判杨柳20年以上。

道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晓平则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法院和律所双方都没有出手打人。

此外,对佳旭律师事务所声明中所说的“只允许辩护律师和4名旁听人员进入法庭,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的提法,苏晓平强调,双方争执是由文永泉等人不出示律师证引起。对于文永泉提出的“公开审理的案件为何不允许其他律师进入法庭旁听,这些人都是律师,可以站着听”,苏晓平说法庭空间有限,旁听人员太多不符合相关要求。

但文永泉律师反驳说,既然此前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的法院人员说,当日准备开庭的法庭能够容纳20人左右,那么完全可以计算出法庭是否能够容纳当日开庭及旁听人员。这些人包括法官3人、公诉人2人、辩护人2人、被告人1人、被告家属5人、佳旭律师事务所旁听律师6人,共计19人,“显然法庭是能够容纳19人的”。

据介绍,七楼的法庭后面旁听人员坐席为两排长椅,容纳5名被告人家属和6名旁听律师绰绰有余。因此,以“法庭空间有限”限制律师旁听的理由不能成立。

文永泉律师还认为,“硬闯导致争执”一说也不成立。他说,他被打时已经过了安检门,是由法警引领进入的,其他律师也已出示证件进入,如果没有法警队队长吴宏彬的出现并出手伤人,并不会引起厮打。

佳旭律师事务所还在声明中称,法院“对多名律师的人身自由进行了限制”。

“庭长说不开庭后,我们要离开法院,但法警将二楼的出入口锁上,我们被限制人身自由十多分钟,其实他们是想搜我的律师证。”文永泉说。

苏晓平副院长表示,法院方并没有限制人身自由,法警查验文永泉的律师证后就归还给了他本人,此前道里区人民法院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所提供的视频中,也有佳旭律师事务所律师顺利通过安检门的录像。

但文永泉说,那是人身自由限制解除后的录像,他强烈要求法院方提供争执最激烈时七楼的录像,但法院方一直以设备检修关机为由不予出示。

对于苏晓平说法警查验律师证后就归还给他本人的说法,文永泉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律师证一直没有还回来。

在文永泉提供的一段现场录音中,记者听到有“把门锁起来”的叫喊声,而后还有双方的争吵:一方质问“你们凭什么搜?”而另一方却嚷着“找领导去”。还有人似乎在大声喝止现场的某人“你录什么?”一个女声回答:“我在打手机。”

按照文永泉的说法,当时,一名法警怀疑前来旁听的佳旭律师事务所律师荣敬朋有录像行为,于是公然抢夺其手机并殴打,而荣敬朋已经有两个月的身孕。但法警在明确被告知的情况下不但没有停手,反而多名法警对荣敬朋进行殴打,并由男法警强行对荣敬朋进行搜身。 

佳旭律师事务所在声明中对荣敬朋和刘桂英的伤势作了如下描述:“荣敬朋律师手上有明显的抓伤,她在惊吓过度和遭受殴打后对胎儿是否存在影响现在还不能得知。”而“辩护律师刘桂英由于惊吓过度和(遭受)殴打,胎儿可能已经保不住了,公安医院的医生诊断是需要进一步的观察。后辩护律师刘桂英由于仍然存在腹痛、流血等症状,于2011年1月26日在医院接受了人工流产。”

2月10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在佳旭律师事务所看到了刘桂英的相关诊断和手术证明材料。事发当天,哈尔滨市公安医院初步诊断为“胸部软组织挫伤、早期妊娠”,医疗意见为“观察3天,建议保胎治疗,如流血、腹痛加重及时去上级医院就诊,定期复查”。

文永泉律师说,虽然后来出现腹痛、流血等症状,但并不一定造成自然流产。不过,刘桂英有流产史,夫妻两人担心会出现大出血或胎儿畸形等可能,所以选择了人工流产。

事件发生后,文永泉向建国街派出所报案,该所虽然出警协调,但并未立案。

文永泉说,此后5天,他还向道里区法院纪检委、道里区纪检委、道里区人大、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委、省司法厅等部门反映情况,但不是遭到冷遇,就是得不到明确说法。他还曾在建国街派出所的撮合下,去道里区人民法院见院长,想只要对方道歉就息事宁人算了,但在法院楼下等了1个多小时,他也未能见到院长。

文永泉说,无奈之下,他将事情经过写成声明发到自己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而后多家网站转载,获得网友的支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也关注到此事,并与黑龙江省司法部门进行了沟通。

据了解,哈尔滨市政法委、道里区政法委已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但调查结论尚未公布。

本报哈尔滨2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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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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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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