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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因为行政官司败诉被拿下?经常有人这样问我,当然,通常的问法是,有没有人被追究责任,尤其是那些重大案件。

坦率地说,在新闻报道中出现的出事的行政首长,局长、主任、县长等等,确实有不少曾经是我代理过的案件被告的负责人。主要是浙江的,因为我多数案件是浙江。譬如,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浙江省环保局原局长、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浙江省平阳县县长、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浙江省温岭市建设规划局原局长……到底有多少,我没有准确的数据。

这些官员的落马,与我代理的行政官司有没有关系呢?说有很大的关系,恐怕就是夸大其词。我先后代理过几千件行政案件,面对的多数是实权部门,有一些行政首长出事,并不奇怪。大多数官员本来就是有事的,自然免不了有人出事。

但是,说这些官员的落马,与我代理的官司没有一点关系,也是也不客观的。有个别官员,实际上在我们诉讼期间就被盯上了,甚至被采取了强制措施。譬如,浙江省温岭市规划建设局原局长严某,他在处理相关行政争议时,恶劣而拙劣的表现,经过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不过,直接因为官司而被盯上的并不普遍。而从这些行政首长在行政案件中的表现,骄横、猖狂、不负责任,我感到这种人出事是迟早的事。譬如,浙江省平阳县县长经法院合法传唤不出庭也不派人出庭。

一个地方党政官员,只对上级负责,只想搞政绩工程,在老百姓面前则只想显示威风,无视合理合法诉求,无视法律基本严肃性,甚至无视法院诚垦建议,能不出事吗?我总觉得,做人或者做官,还是应该尽量诚恳一些谨慎一些比较好。其实,大家都挺不容易的,实在没有必要牛B哄哄。

最后,有两个人的出事,值得一提。一位是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2007年国家发改委因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一起拆迁案件败诉,许迈永是管委会负责人,国家发改委败诉了,他都不竭力解决问题,实在是狂妄到了没有基本政治敏感性。浙江能不给国家发改委一个交待?还有一位是浙江省环保局长戴备军,国家环保总局败诉后,有人就告诉我,浙江方面肯定会给环保总局(此时已升格为环保部)一个交待。浙江省环保局不作为,我们向环保部申请复议,环保部不予受理,因此败诉。不过,在这起重大污染案件中,浙江省环保局其实是决定不了的。不过,浙江省环保局处理事情的怠慢,依然暴露过负责人的骄横。当然,这种关联,只是我个人猜测,没有人民政府行政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决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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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1714篇文章 2小时前更新

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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