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对于有些当事人的不可理喻,我已经渐渐地习惯了。这个社会,人民政府和政府官员尚且如此,对于农民还能有什么过高的期待呢?我的当事人绝大多数都是农民。
不过,这起案件当事人的投诉,仍然有些特别。
浙江桐庐的一位原当事人忽然给我打来电话,当事人姓叶,是一位女士。我认为,她大概又碰到了法律问题,想委托我代理。没有想到的是,她是希望退律师代理费。
那起案件过去已经快3年了。是桐庐历史以来最大的征地拆迁案件。涉及到3个村,其中还有一块国有土地。因此,我先后接受了4件案件。当然是赚了不少钱。
这样的案件,当地政府自然是极其重视的。我刚接下案件,一位副县长带队就到过宁波市司法局。曾经有人非常明确地利诱过我。当然,我拒绝了。
叶女士等7个人是官司打到一定时候委托我的。这些人,非常聪明,也非常精明,是在见到我代理案件具有明显效果之后,委托我的。我接受委托后,分别就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许可证以及省政府的征地批文提出了复议申请。其实,当时的情形,即使不提起这些复议,问题很可能也能解决。但是,接了案件,总得做些什么。或者,当时我就已经预料到,会有今天这种事情发生。
后来,事情终于解决了。到底是怎么解决的,我也不大清楚。反正是当事人同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个别当事人告诉我,比打官司之前好一些。其实,何止好一些,就整个项目来说,补偿费增加了几十个亿。详细情况,我会在办案手记中予以陈述。
没有想到的是,过了将近3年后,当事人会要求退律师费。叶女士说,是一位律师跟她这样的,因为没有开过庭,可以退律师费。我没有同意。
后来,她的交涉升级了,打到了事务所主任那里,并威胁说,不解决的话,会向主管部门投诉。并说我没有给过发票。
多么愚蠢而恶劣。她以为,这下可抓住我把柄了。俺老袁难道还会去干那些私自收费的事?我当初将发票给她,她们不要,还说她们要了也没用,似乎还说可以给我们省些税什么的。但是,我还是开了放在档案里。
当然,最后,当事人的敲诈失败了。如果我当初没开票的话,情况恐怕就两样,为了避免受到处罚,恐怕就得支付一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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