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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窗:“北海律师被抓事件”进行时

 文/本刊记者 张墨宁 发自北海、北京

    废止306条的呼声日渐高涨,然而,诚如律师界和学术界所愿,法治环境真能变得至清至察吗?朱明勇表示悲观。他说,即使没有306条,只要公权力凌驾于司法之上,刑辩律师的状况不会得到改变,任何借口都可以被随意翻出。
 
 

   广西北海律师杨在新被抓,是在李庄被释放的第四天。原本并无交集的两人,却因同样的原因锒铛入狱:涉嫌妨碍作证罪,同时被带走的还有其他三名北海律师。祸起一桩去年代理的故意伤害案,其中三名被告原本认罪,四名律师介入之后,被告人当庭翻供,以致案子久拖未判,警方认定是因律师教唆。
 
  四律师重蹈李庄覆辙的消息在律师杨金柱的博客上首先公开后,律师界一片哗然,他们再一次感受到了刑法第306条的杀伤力,第一时间决定联合起来,为入狱的同行伸以援手,因为,救他即是自救。
  
       四律师的噩梦
  如果没有杨在新、杨忠汉、罗思方、梁武诚四名律师的介入,故意伤害案早在十个月之前就宣判了,北海将又添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公安机关迅速破案、司法机关力惩凶手,犯罪分子难逃法网、死者的灵魂得以告慰。该表彰的表彰、该记功的记功。然而,所谓的“铁案”却被四律师轻易戳破。
  故意伤害案发生于2009年11月14日,死者是17岁的青年黄焕海,生前曾与裴金德等几名被告发生口角,黄焕海和朋友在北海市北部湾西路遭到了殴打。几天之后,黄焕海的尸体被发现在北海水产码头海湾处一艘渔船的底部。经过三天的侦查,北海警方宣布案件告破:裴金德等人打架斗殴后,指使其他人将黄焕海挟持到水产码头,殴打致死并抛尸大海。涉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刑事拘留。
  2010年8月9日,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中四名嫌疑人提起公诉,杨在新、杨忠汉、罗思方、梁武诚分别担任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经过取证,律师发现了被告人口供的诸多疑点,与证人的证言也有矛盾之处,指控四被告杀人抛尸证据不足。因此,2010年9月26日开庭后,四律师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其中三名被告也当场翻供,法院因此而无法判决。三次庭审之后,仍然毫无结果,“铁案”就这样变成了“迷案”。
  僵局是在2011年3月被打破的,出庭作证的三证人在数月内相继被抓,很快就轮到了律师。2011年6月14日,律师杨在新和杨忠汉被抓,罗思方和梁武诚被监视居住。在后来的新闻发布会中,北海警方称,证实3名证人涉嫌作伪证、包庇裴金德等犯罪嫌疑人。经审讯,裴金德等4名被告人也承认了翻供系杨在新等律师的教唆所为。4名律师涉嫌教唆、引诱当事人和证人作伪证,妨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办案,已涉嫌辩护人妨碍作证罪。
  而关注此案的律师通过对案卷和材料的分析,得出了与杨在新等人同样的结论。杨金柱说,死者黄焕海的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与被告人的口供存在重大矛盾,鉴定书显示死者黄焕海因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全身没有任何伤口,而被告人的讯问笔录里有使用“牛百叶尖刀”砍了死者的头部、胸部和臀部的供述。此外,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证实第一被告人裴金德不在第一案发现场,这与该案的起诉书发生重大矛盾,推翻了起诉书指控的主要事实。“一个案子在纸面上都过不去,口供、笔录完全对不上,警方怎么能自圆其说呢?”律师房立刚说,许多律师都推断,被告人开始认罪,在庭上又翻供,很有可能是刑讯逼供的结果。

    
     律师成团
  杨在新的妻子黄仲焱向《南风窗》记者证实,证人被抓时,他就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他将案件的全部材料交给了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覃永沛,并且嘱咐妻子,一旦自己被抓,就联系在律师界盛名显著的杨金柱。杨在新被抓后的第二天,杨金柱就接到了黄仲焱的电话,他迅速在博客中发布了这一消息。
  一场为入狱同行而奋起的中国律师界行动就这样开始了。
  消息公布的当天,杨金柱给律师陈光武打了个电话,问他愿不愿意为涉嫌伪证罪的四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陈光武首肯。两人初步拟定了几个圈内颇有名气的律师人选,想请他们加入。“我们想在北京找几个‘大腕’,但是事情刚发生,可能都有点害怕,他们不太愿意去。”陈光武说。计划不得不改变,他们决定找几个不是“大腕”,但也非常优秀的律师参加,朱明勇、李金星、张凯等人随即应召而来。随着案件的广泛传播,有更多的律师“请战”。杨金柱和陈光武选择了几名表现活跃者作为补充。“我们看到有几个律师对这个案件写过几篇有分量的文章,文字功底和法律水平都很不错。”陈光武说,这是选择成员的重要标准。

  2011年6月16日,为杨在新等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队伍初步组成,陈光武、李金星、杨学林、周泽、朱明勇、张凯等人将赴北海,他们自称“北方律师团”。陈光武带队,杨金柱坐镇。
  “四位律师的笔录很规范,都有证人签字,取证过程也有录音录像,他们肯定是被冤枉的。”朱明勇说,来自于四个不同律师事务所的四名律师同时被抓,这是非常罕见的,虽然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宣称被告人承认律师教唆,但是真是假,只有开庭了之后才知道。曾为李庄担任辩护律师的陈有西分析道:“被告见到律师后,受到了法律权利的告知,知道有申辩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权、核对笔录权、修改笔录权、控告刑讯权、申请回避权、要求调查核实权。知道这许多权利后,嫌疑人就不会再是绵羊,警察就会很恼火,认为都是律师教唆的。”
 
  6月27日凌晨三点,六名律师齐聚北海,做了简单分工,准备为四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在博客中,李金星写下了自己的心声:“即使我们这个伟大的无比正确的时代,也有层出不穷的冤案。而必定的,如冰山之一角般,还有大量的冤案被时光诡秘的吞噬,像风一样逝去。”面对将要开始的对抗,律师们是激愤的,他们用“北海会战”、“百团大战”和“护法运动”这样的字眼形容接下来的行动。
   
     北海行动
  “律师团”赴北海之前,广西本地的律师早已有所作为,四律师所在的事务所受委托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然而,警方却拒绝他们会见。覃永沛说,他前前后后八次从南宁到北海,都没有见到杨在新。
  强大的“外援”来了,当地和外地律师共十几人一同前往北海市看守所,要求会见四律师和证人,均被拒绝。据朱明勇介绍,他要求会见原故意伤害案出庭证人宋启玲,却被告知人不在看守所。律师们都拿齐了规定的证件,又被要求到北海市海城分局报批。“他们怀疑律师证是假的,授权委托书的签字是假的,公函的公章也是假的。要是按照他们的逻辑,一切都有可能是假的。”朱明勇说。
  经过一番交涉,警方同意了会见杨在新的要求。6月28日下午,陈光武和张凯见到了杨在新,这是他被捕后与外界的首次接触。会见一开始就不顺利,据陈光武介绍,他和张凯到了看守所之后,侦查机关安排了两位现场监视监听人员,他感到非常愤怒,要求对方按照《律师法》关于律师会见禁止监听、禁止任何人陪同的规定必须离开,却遭到拒绝。双方随即争执起来,为了不让这次会见无疾而终,他们决定让步。杨在新被带来了,陈光武的自我介绍刚开了个头,杨在新便放声大哭,直言自己没有做任何违法违规的事情,是被诬陷的。会见就是在这样凄然的气氛中完成的,陈光武在后来对其他律师的转述中,也不禁流下了眼泪。
  而其他几路律师几经要求,却始终没有见到自己的当事人。6月28日晚,朱明勇接到了另一名被刑拘律师杨忠汉妻子传来的消息,电话那头的声音显得异常激动,杨忠汉被释放了,取保候审。半夜,他又听说其他两名律师也回到了家里。对“律师团”来说,这是入北海以来最好的消息。此时,杨在新的妻子仍然满心担忧,第二天上午,她正式收到了逮捕通知书。
  只剩下杨在新了,“律师团”试图劝说三名律师站出来,但是三律师不约而同的保持了沉默。“他虽然已经回到了家里,但还是没有解除监视,如果违反监视居住通知书的条款,有可能再一次被带走。”罗思方的妻子说。
  情势有变,“律师团”决定暂时离开北海调整策略,除了为杨在新作无罪申诉,还要代理故意伤害案,担负起杨在新未竟之事。“我们觉得故意伤害案、证人包庇案和律师伪证案是一体的。故意伤害案是皮,律师伪证案是毛,如果前者能够判无罪,对后者会有很大的帮助,即使被判有罪,也不能证明杨在新妨碍作证。”朱明勇说。
  7月10日,杨金柱公布了第二批成员,新的血液注入“律师团”。十名律师为故意伤害案的裴金德等四名被告和被追加的被告作无罪辩护。7月17日,原本打算在7月25日开庭前的两三天再赴北海的律师团提前出发了,起因于律师房立刚会见当事人时受到的阻挠。
  “律师团”第一阶段的会见结束之后,房立刚独自前往北海。据他介绍,会见他的当事人第五被告时,遭到了百般刁难,甚至还要接受严格的安检,数次安检都没有通过,他把兜里所有的金属物都拿出来后,报警器还是响个不停。最后,在警察的要求下,他把腰带抽出才顺利过关。这件事很快被时在北京的“律师团”得知,陈光武随后向广西人大和司法机关发去了公开信,认为这是侮辱律师人格的行为,要求肇事者向房立刚及全国律师赔礼道歉。没有得到答复,“律师团”决定提前奔赴北海,先为房立刚讨个说法。“我认为,房立刚被辱的事情从社会意义上来讲,要重于案子本身。”陈光武说,律师办案时还要安检,这简直不可思议。
  等待他们的,却不只是侮辱。7月18日晚,徐天明、杨名跨等陆续到达北海。几名律师正在陈光武的房间商讨第二天的会见方案。突然,数十名自称死者黄焕海家属的妇女闯了进来,喊冤叫屈,试图阻挠律师为被告人辩护。当律师拿起相机拍摄时,对方的情绪立刻失控,开始撕打律师。律师李金星跑出后马上报了案。“我跟警察说,有三十人来围攻我们,但是他们只派了一个人过来,后来我又接连报案,才又来了几个人,他们来了之后也不管,只是在旁边看着。我们住在什么地方,死者家属怎么会知道的那么清楚,我们有理由怀疑,这完全是警察一手策划的,他们想把我们赶出北海。”李金星说。房立刚称,事件发生后律师曾询问前台,前台明确承认警察曾来查询住宿情况,这一点也是“律师团”质疑警方的明确证据。
  自称死者家属的人散去不久,律师们去餐厅吃饭,围殴再发生。这一次,李金星被打倒在地,送往医院。同去的律师称,可能是因为李金星被纠缠围攻的时间比较长,加上连日劳累、还没吃饭,所以比较虚弱,虽然受伤较轻,但是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律师的底线。

  事实上,北海方面一直在关注律师团。自杨在新被抓的消息大白于天下,杨金柱等律师的博客就在随时刷新,向公众报告每一步的进展。警方也会据此有所行动,7月14日,北海检察院撤回被律师团批评为漏洞百出的起诉书,很快,一名证人也被释放。“律师团”普遍认为,检方要拿回去重新修改起诉书,好让律师找不到什么差错。
  事情发展到了这样的地步,几名律师都觉得不可能按时开庭了。两天后,果如所料。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通知:7月25日的故意伤害案不能如期开庭,再次延期审理,时间待定。
  
 
     杨在新其人
  令律师们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杨在新到底是什么人呢?妻子黄仲焱说,他是一个不计较钱财、勇敢仗义的人。这些年办了很多别人不敢办的案子,在当地颇有名气。“我有时候问他,有些案子挣不了钱,你还接它干什么,他会跟我说,如果每个律师办案都是为了钱,那些被冤屈的老百姓怎么办,维护正义是要付出代价的。”
 
   杨在新的家位于他曾供职过的北海合浦县华侨中学一幢老旧斑驳的小楼里。房中摆设拥挤而凌乱,一套皮质沙发已经裂了口子,用透明胶带层层缠裹。黄仲焱没有稳定工作,或是售卖保健品、或是推销保险,几乎没有什么收入。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杨在新。黄仲焱坦承,夫妻两人的主要矛盾就是钱财,她总觉得杨在新只管案子,而不关心柴米油盐和孩子日后的学费。“他办案收钱不是很多,比其他律师的要价都低。”黄仲焱说,这次收的代理费只有6000元,他怎么可能为了这么一点钱做伪证。
  杨在新还有一段“前科”。2003年,曾被劳教半年,罪名是嫖娼。黄仲焱说,那次也是被冤枉的。根据她的描述,一名警察被公安局辞退,作为朋友的杨在新曾提供过一些帮助,警方怀疑杨在新教唆这名警察上访,就找借口把他抓起来了。“这之后,他又接了很多别人不敢接的案子,警察肯定早就想整他了,只是一直找不到机会下手,这次总算是抓住了机会要做文章。”黄仲焱推测。

  黄仲焱口中“别人不敢接的案子”即是上访、维权、圈地等敏感案件。覃永沛说,杨在新早就被盯上了,只要和他一起出去办案,电话总是会被监听。与杨在新交情甚好的一名广西律师透露,广西司法厅以前暗中给各个律师事务所放话,让他们不要接收杨在新,而覃永沛还是接收了他,因此承受了很大的压力。“每次律师证年检的时候,杨在新都会被卡,我就跟他们讲,杨在新是一个非常遵守法律程序的人。”覃永沛说,他的所里有几十个律师,杨在新是办案最规范的一个。
  事实上,杨在新此前的境遇并不特殊,刑辩律师的执业防线已经到了几近撕裂的地步,风险无处不在。刑法第306条,在刑辩律师界变得臭名昭著。“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这一条只需公安机关就可以启动。律师们直言,306条已经变成了对律师进行职业报复的工具,随时会有人栽倒。“控辩双方应该处于对等的关系,如果公安机关因质疑律师提出的证据而抓人,律师为什么不能否定公安机关的证据。”律师徐天明说。

  
     不只是306条
      废止306条的呼声日渐高涨,然而,诚如律师界和学术界所愿,法治环境真能变得至清至察吗?朱明勇表示悲观。他说,即使没有306条,只要公权力凌驾于司法之上,刑辩律师的状况不会得到改变,任何借口都可以被随意翻出。
 
    的确,刑辩律师周身布满了“潜规则”。陈光武说,执业证的年检就是很多刑辩律师非常艰难的一关。“年检主要是看律师有没有遭到投诉,有没   为求自保,刑辩律师们总结出了策略,那就是敏感案件只代理外省的并且和普通案件交替进行。“杨在新就是因为总代理当地的案子,而且连续做敏感案件,才上了黑名单。”陈光武说。规避风险的技巧有时甚至显得荒唐,房立刚说,涉及敏感案件时,律师碰头开会,先得把手机里的电池抠出,防止被监听。在刑辩律师的圈子内部,还流传着一句玩笑:出差办案要带上夫人,以防被诬陷嫖娼。
  而作为“娘家人”的律协,却不能在关键时刻挺身“护犊”,这是让律师们更为悲哀的地方。四律师伪证案发生后,全国律协和广西律协只能以“保持高度关注”摆明自己的立场,整个过程中,全国律协会长于宁虽然表示谴责北海警方的行为,陕西律师也发表声援书,但是这个行业组织在保护律师权益方面表现出来的羸弱,确是不争的事实。评论人石扉客表示,律协作为当下律师法所规定的律师法定管理机构,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律师业的业务主管部门,在过去的十余年中虽有不小进步,但律师的官本位管理,依然主导着律师的专业性管理。在一些重大公共事件上,律协和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的监督重于服务,阻力多于动力。
  在北海,“律师团”申请会见和取证继续行进,十律师的电话对外公布后,有更多的律师向他们表达了加入或者后援的愿望。杨在新会不会成为第二个李庄,终被定罪,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预判,或悲观、或乐观。无论抱有的希望是大是小,他们总还在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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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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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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