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一位同行在电话里告诉我一件事情,着实把我吓了一跳。
他说,他代理的一起行政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后,很长时间法院既不受理也不予受理裁定,向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大常委会投诉也没有结果,之后,几百位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提出了集会游行示威申请,公安机关已经受理了申请。
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会受理吗?仍然不受理的话,媒体会不会介入?他问我。
我说应该说受理吧,我觉得很暴力。
我说,我在浙江,很少碰到法院不受理案件的情况,否则或许我也会尝试这种办法,毕竟当事人的利益是第一位,这种办法也不能说是违法的。
注:该律师希望暂时不向媒体提供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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