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行政诉讼司法环境,可谓是冰天雪地。拆迁中的暴力事件更是从未间断,自杀杀人使这个国家的局部似乎变成了残酷的战场。
不过,不管在何时,总是有那么一些法官一些法院在坚持着底线,坚持着做人的尊严和法律的尊严,从而避免了一些悲剧的发生。
今天,我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就是如此。它消除了一起强制拆迁案件引起的暴戾之气。
这起拆迁案件是杭州市萧山区的,一个不小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占地140多亩,涉及村民300多户。
去年10月份,在自行提起诉讼遭遇败局后,18位村民委托我提供法律服务。接受委托后,我先后代理当事人提起了10多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并先后胜诉了萧山公安分局、萧山区城管局、萧山区政府、萧山建设局。
然后,强制拆迁行为并没有因此停止,甚至有人以村民名义写来威胁我两次。期间,萧山区人民政府作出强制拆迁决定,拆除了两位当事人的房屋。
但是,随着官司的进一步深入,政府显然意识到,拆迁确实存在很大问题,不敢再作出强制拆迁决定。这个时候,村支书竟然站出来,站在了第一线,开始接手政府不敢做的事情。
上个月,村里自行组织一些人又强行拆除了两位当事人的房屋,报警后,公安机关采取有力行动的迹象。
当事人可谓激动万分,激烈的上访没有起到作用。有位当事人,因为咽不下这口气,甚至准备好了汽油,准备自焚。在我再三劝说下,才算平息了一些心中的怨气。我说,有几起案件还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之中,事情还没有到绝望的程度。
昨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判,撤销了萧山区人民政府收回土地的决定。
这当然也就意味着,收回土地决定之后,萧山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作出的的一系列决定,包括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强制拆迁决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都是违法的,都将被依法撤销。又当然,城中村改造以及拆迁都将被依法叫停。
当事人自然是心平气和了。我认为,是法院的依法裁决避免了悲剧的发生。也或者,当事人并不会真的自焚,但是这样的事情显然是不能赌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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