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注:昨天,新拆迁条例草案第二稿终于出来了,这两天,各大媒体报道这一消息时,都将取消行政强拆,改为司法强拆,列为了报道重点,似乎拆迁中的和谐马上就要降临了。

其实,实践中,真正聪明的党政领导早就不再实施行政强拆,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近几年来,行政强制拆迁的比例平均为0.2%左右。我甚至碰到过,政府已经作出了强制拆迁决定的情况下,政府首长为了躲避到第二线,以便发生死人事件不会追究到自己头上,授意拆迁主管部门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拆迁的。

有教授称,申请法院强拆,法院至少可以进行审查,不合法的话可以裁定驳回。当然,如果法院院长、副院长已经准备好,到乡里去当过乡长、副乡长或者信访局长、副局长的话。

我感到困惑的是,每到关键的时候,这个社会这个国家总是让人感到,似乎只剩下两种人:无知的和无耻的。

还是看看斯伟江的撰写的话剧吧。

2011年司法强拆三幕话剧:新拆迁条例草案第二稿

斯伟江

2010-12-16 15:33:35

第一场:县委

书记洪:李院长,这次把你找来,是因为原来行政强拆变为司法强拆了,黄副县长分管的事情,现在落到你头上了。你有没有信心做得一样好?

李院长:沉默2分钟

县长白:你说条件吧,我知道你小子滑!

院长李:(一笑),白县长这么说,我就直说了。院里缺钱,也缺人手。条件足够了,事情也好办。

书记洪:说吧。

院长李:司法警察要多招几十个;执行庭、行政庭要扩编;办公楼要重新换地方建;每年的财政拨款要增加一倍以上。

县长白:你小子真会要价!编制很困难,这样,我多给点经费,多做点司法警察的服装,人员我们来配备,出去强拆时让他们穿司法警察服装就是。适当给你行政庭、执行庭多一点钱。办公楼县里给一块地,你们自己去拆。如何?

院长李:这个-----

书记洪:你好好干完这一届,下一届县里考虑你挪个位置,你可以自己挑!

院长李:书记这话,我不是为个人考虑。既然领导下了命令。我们争取完成。说实话,必要的装备是要的。据说南方的法院已经配备了军用装甲车,这个是必须的。尤其是要防燃烧的。我个人希望强拆时派点武警。

书记洪:必要时,我们会安排的。

(拉幕)

第二场:法院

院长李:今天开院党组会议,主要是落实县委精神,我们法院变成拆迁第一线了。我向县里要了政策、经费。于庭长,你们执行庭有什么问题?

庭长于:这活不好干,我能不能换个庭?

副院长郭:你小子,以前是肥差时你怎么不提出来?

庭长于:我年纪有点了,要不提前内退?

院长李:少罗嗦,你提要求吧!

庭长于:我要装甲车,再增加五十个法警,适当要武警,公安配合,强拆的津贴要高。---

院长李:你要的装甲车,我早想到了,法警会给你增加几个,其他的有政府人员穿司法警服配合,公安、武警必要时也会,这种强拆,我们又没多少好处,县里卖的地,我们干脏活。

庭长于:什么时候司法独立啊!我们也分一点!

副院长郭:你小子,司法独立,轮得到你当庭长?

(闭幕)

第三场:强拆现场

钉子户参:不是说现在政府政策改了吗?怎么还那么多黑压压的警察?

钉子户四:娘的,司法强拆更惨,都上装甲车了。以前上访访县政府,还可以去国务院,现在司法强拆,只能去最高法院。王院长的级别和温总理差远了。

钉子户吴:看来汽油都靠不住了!油也涨价了,中石油他们都是一伙的,存心不让我们烧!怎么办?

钉子户陆:对付装甲车只能用壕沟啊!

钉子户戚:哪来得及啊!还是我搞的地沟油好,也能烧,又烧不死人。就是味道差点!

记者贾:我看还是一样,新闻富矿!

网民易:娘的,又死人了!

教授沈:我们只能再联名上书,司法强拆不如行政强拆,要求改回去!

法制办官员德:要不下次改为纪委强拆?

律师钱:坚决支持司法强拆,唉,总算多了一个业务渠道!

话题:



0

推荐

袁裕来

袁裕来

2279篇文章 18小时前更新

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文章
  • 最新文章

行政参考案例527:某地产公司诉贵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虚假广告的认定及追责时效起始日的确定

行政参考案例526:刘某诉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行政给付行为确认违法案--对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审查认定

行政参考案例525:赵某斌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定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案--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刷单”进口货物属于走私行为

行政参考案例524:杨某诉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未达成和解不必然影响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规定的适用

行政参考案例523:重庆某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物业公司因提供未达标物业服务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的审查认定

行政参考案例522:上海某贸易公司诉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案--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不宜简单认定为违法建筑

最高法答复:如何判断律师协会针对律师作出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公安部法制局网站针对全国各地基层民警提出的137个行政执法问题的解答

行政参考案例521:李某平诉大同市人民政府征收房屋案--征收通告能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审查认定

行政参考案例520:王某诉辽宁省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案--交通事故责任不明时,社保部门调查核实义务及证明义务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