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几位被拆迁人不服人民政府政府收回土地决定行政案件,在某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可是,政府代理人未到庭,因此,只能另行安排开庭时间。后来,经过核实是法院书记员的失误。
旁听席上来了几十位老百姓。有几位很激动,其中一位不无挑衅地说,既然法院安排了庭审又不开庭,要求报销差旅费。
审判长反应很快,说该旁听者不是当事人,法院也没有通知他旁听,报销差旅费无从谈起。
对于庭审无法顺利进行的不满,只是表面现象。真正的矛盾是,老百姓内心中对法院的不信任。
看着旁听席上仍然议论纷纷,审判长望着旁听席接到说:
“做人说话要讲良心的!”
审判长显然举起了道德的旗子。
他的话,让我非常感动。
凭心而论,这位法官确实是可以理直气壮地这么说的。这些年,他一直秉承着良心在办案,也作出了不少有力度的裁决。当然,他也很多无奈的时候,不少案件的裁决也引起了当事人的不满。
但是,这年头,一位省高院法官能够拍着胸脯说,自己是凭良心办事就够了。
(如今行政诉讼的环境,可谓黑白颠倒、是非不分,表扬法官的正直甚至可能会给他带去压力。为此,特隐去了一些针对性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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