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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也许我们应该从比较悲观的角度来看待人民日报的变化,人民日报也已经没有什么威力了,徐武事件人民日报不是表态了吗?可是,没有起到决定性作用。如今曝光了深圳,有用吗?当然,对于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的变化,能够发出民声,我们没有理由不欢迎。

 

人民日报发评论质疑深圳禁止民工群体上访做法

 2011年05月09日03:20  人民网-人民日报

人民时评:开放包容不应只在大运会赛场

作者 郝 洪

通过举办盛会让世界看到一座城市的开放、包容、欢乐,既需要城市管理智慧,更需要常态治理机制

  距第二十六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还有90多天,眼下,深圳正进行细致而严格的准备,希望为大运会顺利举行提供良好环境。继清理治安高危人员、禁烟、限行、禁排放污染物、禁租房客打110等措施后,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又对农民工讨薪问题作出一系列维稳部署

举办大型展会活动或节庆活动,安全和有序都是最基本和重要的条件。保护公众以及所有参与者的安全,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有着“中国梦工场”之称的深圳,第一次在世界性活动的舞台上隆重亮相,自然备加珍惜。当地政府为此作出的各种努力,应该得到市民和社会的理解。

  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最新维稳部署,还是把自己推向了舆论焦点。他们颁布的《通知》称:在大运会期间,严禁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凡是因此造成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企业,给予不少于3个月的红牌警示,禁止在深圳承接工程;同时,也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和手段讨要工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说,公共场所禁烟、禁止企业乱排放等,是有利城市管理、造福民生之举,但“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和手段讨薪”、“禁租房客打110”一类禁令,则很值得推敲。无论管理初衷多么合情合理,也不能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更不能有悖依法行政的程序正义。讨薪上访只要不逾越法律底线,恐怕不能被“严肃处理”,相反还应引起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帮助他们讨薪维权。否则,人们将无法区分政府的“职责”与“权限”,毕竟,作为一个行政部门,没有权利越法律之俎,代行“追究刑责”之庖。

为筹办大运会,深圳曾提过一个口号:“办赛事、办城市”。前不久,深圳市领导也说,要通过大运会,让世界看到深圳不一样的精彩。这话很精辟,但如何将之化为具体的城市管理智慧、形成常态的治理机制,却不是一些简单化的禁令能一蹴而就的。

举办大型国际性赛事,确实必须保障治安稳定、交通流畅、环境整洁、社会和谐,但和谐与稳定的氛围要靠什么来打造?实践证明,“疏”的效果往往好于“堵”的措施。比如,如果能对建筑企业欠薪依法严惩,责罚落到实处,自然不必担心引发相关群体性事件。制定并执行这样的举措,才是以人为本的德治善政,才是维护稳定的根本之举,也才是城市精彩的点睛之笔。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锋,深圳通过各个领域的创新与突破,深切地激活了人的创造潜能,城市管理也走在了中国内地城市前列。而深圳大运会之所以把会徽定为“欢乐的U”,正是想突出这个“U”所诠释的意义:欢乐的、开放的、包容的、青春的、世界的、未来的。我们期待这个“U”,不只是出现在大运会的赛场上,更能成为这座城市的精神气质,在细节中呈现深圳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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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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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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