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在微博中称:“在我们交涉到了北海律师团律师在利源国际大酒店被围打事宜,并且提到主要现场有各个不同角度的摄像,事发酒店本来答应把摄像交给律师,后北海市公安局明确要求不许给律师,这个录像很重要,可以清楚看明白是否警方指使和操纵了围打律师,当要求朱局长把录像提供给我们时朱局长明确表示已掌握但不给。”朱局长,应该是北海市公安局朱永辉副局长。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7条规定,这一信息既然已经由公安机关掌握,受到围攻的律师就有权申请公开。又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6条规定,北海市公安局应当按照他们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现北海市公安局拒绝提供,受到围攻的律师可以即时向广西公安厅提出复议申请。相信广西公安厅会责令北海市公安局提供。否则,公安厅可能成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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