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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在微博中称:“在我们交涉到了北海律师团律师在利源国际大酒店被围打事宜,并且提到主要现场有各个不同角度的摄像,事发酒店本来答应把摄像交给律师,后北海市公安局明确要求不许给律师,这个录像很重要,可以清楚看明白是否警方指使和操纵了围打律师,当要求朱局长把录像提供给我们时朱局长明确表示已掌握但不给。”朱局长,应该是北海市公安局朱永辉副局长。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7条规定,这一信息既然已经由公安机关掌握,受到围攻的律师就有权申请公开。又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6条规定,北海市公安局应当按照他们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现北海市公安局拒绝提供,受到围攻的律师可以即时向广西公安厅提出复议申请。相信广西公安厅会责令北海市公安局提供。否则,公安厅可能成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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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1714篇文章 2小时前更新

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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