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浙江余姚500多村民,中国裘皮城非法占用了他们的集体土地,是余姚市人民政府非法批准的。
首先,村民们告的是余姚市人民政府,经过行政复议后,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枉法裁决,驳回起诉。
然后,村民们要求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查处余姚市人民政府土地违法行为。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不予查处,村民们经过行政复议后,向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江东区人民法院一直没有受理,也未裁定不予受理。法院说,一直在讨论是否应该受理。
今天,立案庭长联系我,说争议主要在,村民们已经起诉过余姚市人民政府非法批准土地行为,败诉后,能不能再要求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查处?
这真的有争议吗?现500多村民正蠢蠢欲动,出了事能怪谁?他们中三个人为了这块土地曾经被判过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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