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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1-08-22 22:36来源: 南海网作者:高鹏
 
 

 

   南海网东方8月2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22日晚间,针对网上备受关注的江西男子黄国辉在海南省东方市大田派出所审讯室死亡一事,东方市政法委通报了相关情况,称黄国辉在大田派出所审讯室是上吊自杀,大田派出所所长蒋开拓已被停职接受调查。

网友发微博反映男子在审讯室死亡,调查死因受阻

8月21日,新浪微博上叫“无助的圆圆”的网友一篇反映江西男子黄国辉在海南省东方市大田派出所审讯室死亡、调查死因受阻的微博,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当晚,南海网记者赶赴东方市采访,但东方市公安局负责人拒绝对此作出回应。

8月21日晚上10点,南海网记者赶到东方市采访时,首先见到了死者黄国辉的亲人彭先生、老乡吴先生。据彭、吴二人反映,黄国辉今年35岁,是江西人,曾在温州从事按摩行业。黄8月11日晚从温州到了东方市并居住在吴先生家,次日凌晨,黄开始出现了异常举动和讲胡话、翻墙的精神反常行为,并于早晨6点多出走,吴先生多次寻找未果,在中午时向大田派出所报警。不料大田派出所告诉:“黄在所里的审讯室上吊自杀了!”

彭先生在老家江西南昌得知黄的死讯,随即赶到海南东方,于8月13日下午在昌江第二人民医院见到了黄的遗体,并要求查看监控录像和调查死因。但直到8月15日晚,东方市公安局才提供了黄国辉8月12日进入大田派出所审讯室期间的监控录像。据彭先生介绍,从监控录像上看,黄在8月12日早上9点半左右,被五个人带进了审讯室。黄所带的钱包、皮带、金项链等都被取了下来,黄被送进了一道隔离铁栏的另一边。审讯室的监控只能拍到民警所坐位置的镜头,隔离栏处黄所坐的位置成了死角,只能看到一双脚。黄所带的物品被摆放在黄伸手可以拿得到的审讯桌上,在这张审讯桌上还摆放着另一条白色的带子。到了10点20分左右,询问的民警全都离开了,并带走了除了白色带子以外的所有物品。在询问期间,民警并未对黄做笔录。到了11点左右,黄有脚踹铁隔离栏、踢椅子的举动。到了12点半左右,只见一只手从铁隔离栏伸了过来,拿走了白色带子,就再也没有任何画面。过了一会,有位民警拿着饭菜走进了审讯室,当他走了进来后,又慌张地跑了出去。过了约20分钟,再次进来了一位红衣男子。又过了约20分钟,医护人员进来了审讯室。

  死者黄国辉的父亲十分悲伤(南海网记者高鹏摄)

 

 

 

  东方市针对男子审讯室死亡事件的新闻通报会现场(南海网记者高鹏摄)

  东方市政法委通报案情,大田派出所长被停职

22日晚上8点,东方市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会认为,黄国辉审讯室死亡事件发生后,东方市政法委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专门调查组。现已初步查明,死者黄国辉在8月12日9时许,跑进海南省林业坡鹿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区,对该局员工苏某称,他在浙江温州强奸妇女,有人追杀。苏某立即报警,辖区派出所民警出警,将黄带回派出所。10时许,黄被转送大田派出所,安排在讯问室接受调查。该所所长蒋开拓与其交谈时发现,黄胡言乱语且全身发抖。蒋开拓怀疑其精神不正常,便让一名协警打开物理隔离铁栏门,把手铐打开后,蒋开拓对其核查身份。但由于有警要出,只有一名协警通过视频监控看守黄。中午12时许,值班协警和蒋开拓先后去吃饭。待12时40分许,协警给黄送饭时,发现黄使用讯问室的白色约束带在排污管上自缢,便立即报告所长蒋开拓,并拨打120抢救。13时许,120医务人员赶到现场,确认黄已经死亡。

经查验大田派出所监控录像显示:12时28分47秒到29分02秒,黄用头撞墙6次。29分17秒,黄伸手拿到约束带。29分48秒,黄将椅子搬到墙角,并站到椅子上。31分48秒,黄双脚下坠。

在通报会上,调查组相关负责人介绍,黄自缢所用的约束带原是配备在审讯椅上的。至于为什么约束带会离开审讯椅的,还要进一步调查。对于监控设备存在死角的问题,调查组相关负责人说,海南全省公安机关办案用的监控设备,是统一由海南省公安厅安装、调试的。但大田派出所讯问黄的讯问室内的监控设备并没调试好,省公安厅也没验收,东方市警方也不清楚能否能照完审讯室的每个角落。针对审讯室内为什么有水管的问题,调查组相关负责人说,由于黄所在的讯问室是由厕所改造的,所以其中有一条水管。在改造过程中,这条水管与天花板有个接口,估计黄就是通过这个接口自缢。对于黄身上所留的痕迹,目前无法确定是何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检验。

目前,大田派出所所长蒋开拓已被停职,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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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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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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