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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灾民们介绍,引起大火的免费的“保温改造项目,其实带有某种意义上的交换——在教师公寓南面,原上海南洋电机厂已被拆迁,准备建设一就近安置拆迁的保障房工程。这一工程预计将建设多栋高层塔楼。由于影响到教师公寓的采光和视野,教师公寓的诸多住户都表示反对,因此政府和开发商与其协商,以进行外墙保温改造作为补偿。”(《新世纪》周刊)这一地块称“105地块”。

而且,“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赔偿方案,其中实物赔偿的期房房源就是105地块部分商品房。这也需要对于审批情况进行核实,以免当事人“才出虎口、又入狼窝”。
 

为了更加深入追寻大火的原因,决定向静安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申请公开规划和土地审批信息。

根据《南方周末》的报道,105地块规划存在严重问题。南方周未一篇报道中,曾经有这样一段话:

去年3月份。静安区规划局在网上发布了“江宁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据该规划方案,将该地块“调整”为“保证性住宅地块”,方案建数幢高层住宅楼,其中接近教员公寓的有四档,最高21层,最低12层,容积率为3.3.

该地块的开发商名为上海兴海房产综合开发公司,是静安区建交委出资的国有公司。

南阳电机厂位于教员公寓南面,已于数年前搬迁,留下了一个超越1.6万平方米的“黄金地块”。几年来,教员公寓的局部居民,不断关注着这块地的运用。

在去年3月份规划方案公示之前,依据“静安区江宁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05地块的容积率为2.28。而教员公寓向静安区规划局征询时,对方也回答称该地块将建多层而非高层住宅。

而“调整”后的方案意味着,教员公寓将面临当年新丰小区的处境,他们后面将新建几幢高层住宅楼,他们已经享用的阳光将大打折扣,房子将因而升值。

据沪上媒体报道,上述变化的原委是:上海市政府要求各区结合实践状况规划建造一定量保证性住宅,在2008年12月,静安区召开区委常委会,确定将南洋电机厂地块调整为“保证性住宅地块”。

依据上海市规划局2008年9月出台的沪规法[2008]756号文,保证性住房的容积率可以放宽为3.0,特殊状况下可以进步到3.5。

这一文件的法律位置遭到一位法律界人士的质疑,由于它与上海市政府公布的《技术规则》相抵触(关于105地块,按《技术规则》要求容积率应在2.5以下)。

根据756号文和静安区常委会的决议,原规划建造3.68万平米的105地块,由于容积率的放宽而可以建到5.3万平米。这意味着开发商可以多建1.7万平方米的住房。

……

方案甫一发布,教员公寓受影响的居民群情激愤,并自开展开了一系列的维权举动,和当年的新丰小区居民一样,他们找有关部门赞扬、给有关指导写信。

教员公居住民的努力很快见到成效。2009年9月,上海市规划局给维权居民作出回复,将规划方案中的容积率调整到3.0以下。

同时,与教员公寓相邻的四幢楼房,其楼层也多有不同水平的下降,其中最高一座由21层降至14层。

但是,教员公寓维权居民对此并不称心,他们再接再历,迫使开发商再次改动图纸,使挨着教员公寓的住宅楼持续“前进”、“下蹲”,以期将阳光损失降到最低。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兴海公司在自以为向教员公寓做出“严重退让”后,再不愿持续调低容积率。于是,在接近教员公寓的几幢楼自愿“前进”“下蹲”同时,却将规划区域内的另一幢楼房由16层调高到25层。但是这样一来,又影响了其东侧“恒森广场”一幢住宅楼的阳光。于是,该住宅楼数十户居民决议“向教员公寓”学习,结合起来向开发商榷说法。

“四面楚歌“的开发商面临主动。由于105地块保证房项目系静安区政府的重点项目,于是静安区规划局、建交委、严重办等部门纷繁出面,与教员公寓及恒森广场维权居民斡旋。

据沪上媒体报道,105地块本来计划往年年终开工盖楼。但是直到火灾之前尚未正式开工。

不过,关于11月15日的大火而言,这恰恰成为一桩幸事。由于通道过窄和装修工程而无法进入教员公寓的消防车,只能驶入曾经平整好的105工地上,向着火的大楼喷水。一位维权居民说,假如不是他们阻止,这里房子恐怕早已盖好,消防车不能够开出来,火灾损失会更大。

兴海公司决议再不退让,出台最终规划方案,该方案于7月被静安区规划局同意。

但是,教员公寓维权居民这次诧异地发现,在批复的方案可,105地块的运用性质由原来说的“保证性住宅”变为“配套商品房”。而容积率仍是以前以“保证房”名义批下的3.0。居民们在写给有关部门的信中收回惊呼:莫非开着奔驰、宝马的人未来也可以住出来了?

而静安区规划局给出的回答是:就近回迁安顿商品房是保证房的一种。

该说法遭到上海一位房产律师的质疑。据其引见,保证房是针对中低支出群体,而回迁安顿商品房是针对动迁居民,实质上还是商品房,它与保证房针对的群体完全不同。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王閧等21人(详见附件)。

申请事项:

2010年11月15日下午,上海静安区胶州路728号28层的教师公寓发生大火,死亡58人,受伤71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58亿元。申请人都是火灾受害人或者家属。

教师公寓南面,是原南阳电机厂地块,现称“静安区105街坊地块就近安置动迁配套房”地块(下称105地块)。

由于105地块和申请人教师公寓相邻,而且,“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赔偿方案,其中实物赔偿的期房房源就是105地块部分商品房。为了解105地块规划和土地审批情况,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申请公开该地块: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办理上述批文提供的相关材料;2、控制性详细规划;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如果上述批文或者证件曾经有过变更,请将变更前后的信息一并公开。

上述信息,或者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7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或者属于“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都应该由你局负责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6条规定,以上信息请将复印件寄给申请人代理人。

 

 

此致

 

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申请人:王閧等21人(详见签名单)

               201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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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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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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