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区分会(下称静安基金会分会)对于上海大火巨额善款去向不明问题作出了回应,说“截至2011年9月5日,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其中,捐赠人指定用途项目共计150.12万元,各类社会救助及爱心帮扶款项共计5319.8万元。全部款项中,已发放的有2834.7万元,其中2010年度发放的988.39万元已经审计并公布。其余款项正按计划有序发放。”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则转发了东方网的报道。
这一回应不仅未能解除,反而加重了我们的疑惑。
一、这样的事件,不是上海市民政局,也不是大火案善后处置小组,甚至不是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由静安基金会分会来回应,显然不合适。不知道是对民意的蔑视,还是其中确有重大问题?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官方网站,似乎没有直接发布,也不是引用静安基金会分会发布的信息,竟然是引用东方网报道,更加让人疑惑重重。
二、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区分会称,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已发放的有2834.7万元,我们不明白,这一数据仅仅是该分会收到人发放的善款,还是所有机关和单位收到和发放的善款的汇总。从报道的措词来看,似乎仅仅是该分会的帐目。
本案中,捐款接受单位有上海慈善基金会、静安区民政局、静安区红十字会、上海慈善基金会静安分会、中共静安区委统战部的“爱国慈善基金”、市老年基金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宝山区分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虹口区分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奉贤区分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浦东新区分会、闵行区民政局。按理来说,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善款,也应该自行公布。勉强的或许可以受托发布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的帐目。
如果静安慈善分会接受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那么总数又是多少呢?
需要说明的是,个别主流媒体对于这一信息的报道是极不严谨极不负责的,这些报道显然没有厘清上述问题。
三、已经发放了2834.7万元?这2834.7万怎么发的?以啥名义发的?灾民认为肯定没有那么多。王闳认为,可能政府帮扶费,抚恤金,慰问金,责任单位支付的换季服装费等全是用的社会捐款,但认为,就算全部都是慈善捐款,也没有2800多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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