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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网站刊登了一篇关于大火案善款的文章。今天,人民日报报道了这一新闻。

可是,我却不大明白,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或者上海市人民政府这一做法,到底是什么意思?

标题是“关于“1115”火灾社会捐赠资金使用和安排情况的介绍”,似乎应该理解为代表了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意志,也就是说,可以理解为是在履行公布社会捐赠财物及其发放情况的职责。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收取或者说汇总并发放社会捐赠财物,这本来就是善后处置小组的核心工作之一,当然也就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的职责。
  
  然而,文章却是某记者的采访内容,又似乎应该理解为仅仅是转载。而从文章中的介绍来看,则只涉及了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分会的情况,并没有什么新的内容。“今天发布静安“1115”火灾捐款发放情况:截至2011年9月5日,共收到社会各界捐款5469.92万元,已发放2834.7万元,剩余款项2635.22万元。”另外,接到了上海市老年基金会168万元。两附表2增加了中秋国庆节慰问。

谁能告诉我,上海市人民政府到底是什么意思?

对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分会发布的情况,我9月7日就提出过质疑:

上海大火案善款去处:官方回应让人更加疑惑

昨天,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区分会(下称静安基金会分会)对于上海大火巨额善款去向不明问题作出了回应,说“截至2011年9月5日,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其中,捐赠人指定用途项目共计150.12万元,各类社会救助及爱心帮扶款项共计5319.8万元。全部款项中,已发放的有2834.7万元,其中2010年度发放的988.39万元已经审计并公布。其余款项正按计划有序发放。”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则转发了东方网的报道。

这一回应不仅未能解除,反而加重了我们的疑惑。
  一、这样的事件,不是上海市民政局,也不是大火案善后处置小组,甚至不是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由静安基金会分会来回应,显然不合适。不知道是对民意的蔑视,还是其中确有重大问题?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官方网站,似乎没有直接发布,也不是引用静安基金会分会发布的信息,竟然是引用东方网报道,更加让人疑惑重重。
  二、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区分会称,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已发放的有2834.7万元,我们不明白,这一数据仅仅是该分会收到人发放的善款,还是所有机关和单位收到和发放的善款的汇总。从报道的措词来看,似乎仅仅是该分会的帐目。
  本案中,捐款接受单位有上海慈善基金会、静安区民政局、静安区红十字会、上海慈善基金会静安分会、中共静安区委统战部的“爱国慈善基金”、市老年基金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宝山区分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虹口区分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奉贤区分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浦东新区分会、闵行区民政局。按理来说,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善款,也应该自行公布。勉强的或许可以受托发布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的帐目。
  如果静安慈善分会接受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那么总数又是多少呢?
  需要说明的是,个别主流媒体对于这一信息的报道是极不严谨极不负责的,这些报道显然没有厘清上述问题。
  三、已经发放了2834.7万元?这2834.7万怎么发的?以啥名义发的?灾民认为肯定没有那么多。王闳认为,可能政府帮扶费,抚恤金,慰问金,责任单位支付的换季服装费等全是用的社会捐款,但认为,就算全部都是慈善捐款,也没有2800多万啊。

 

 

附:

关于“11•15”火灾社会捐赠资金使用和安排情况的介绍
 
2011年9月19日 21:09  
 

记者从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分会获悉,截至2011年9月5日,共收到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款5469.92万元,已发放2834.7万元,剩余款项2635.22万元。社会捐赠款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依法合规、专款专用;严格程序、手续完备”的发放原则。发放过程中有严格的签收程序,并注明“爱心捐款”或明示资金来源于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

社会捐赠款按三大类项目发放。其一,定向捐赠;其二,《关于“11•15”火灾事故人身赔偿和相关救助的方案》中的爱心帮扶;其三,专项爱心帮扶。目前三大类项目共计发放2834.7万元(详见表一),其中专项爱心帮扶已安排9个项目(详见表二)。

据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分会介绍,剩余的2635.22万元捐赠款也将依据三大类项目进行发放。其一,按照捐赠人意愿,指定安排定向捐赠45.5万元;其二,《关于“11•15”火灾事故人身赔偿和相关救助的方案》中的爱心帮扶项目资金约1350.5万元,这笔资金与其他赔偿和救助资金并不捆绑,受灾居民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单独领取;其三,安排爱心生活帮扶项目约1175.22万元,该笔款项拟于今年9月底发放。另外,还有约64万元为专项爱心帮扶中因各种原因应领未领的款项。

本次公布的内容为过程性的支出情况,待全部项目实施完成后,将依法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会向社会公开。

另据记者了解,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曾向“11•15”受灾居民中60岁以上的老人捐助168万元,现已发放完毕。

 

表一:“11·15”火灾捐款收支汇总表

 

截至201195

 

单位:万元

 

类别

总收入

已发放

待发放

 

定向捐赠

150.12

104.62

45.5

 

《方案》中的爱心帮扶

5319.8

700

1350.5

 
 

专项爱心帮扶

2030.08

1239.22
(1175.22+64)

 

共计

5469.92

2834.7

2635.22

 

 

表二:“11.15”火灾捐款“专项爱心帮扶”支出情况表

 

截至201195

 
         

序号

项目

实施日期

已实施金额

 

1

一次性临时应急生活救助

20101117

148万元

 

2

一次性慈善帮困金

20101119

166.6万元

 

3

过冬御寒爱心帮扶金

20101216

569万元

 

4

遇难独生子女救助

20101228

3.5万元

 

5

春节爱心送温暖

2011124

329万元

 

6

春节爱心大礼包

2011131

26.98万元

 

7

春季季节转换购置衣物补贴

201137

195万元

 

8

高温慰问

201184

179万元

 

9

中秋国庆慰问

201195

413万元

 

    

 

2030.08万元

 

备注:发放过程中有严格的签收程序,并注明“爱心捐款”或明示资金来源于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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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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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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