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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看,似乎有些荒唐。但是,这一荒唐是政府执法荒唐引起的。直到现在为止,到底是谁在处理大火案善后事宜,政府都没有向灾民们公开过。10个多月了,工作组似乎并没有开展过有效的工作。

大火发生后第二天,新闻媒体就报道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就成立了“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但报道中,只明确了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担任组长,市领导殷一璀、胡延照、沈骏、张学兵及市政府秘书长姜平任副组长 ,其他还有什么成员就不知道了。领导小组下面是否有工作组,或者说有多少工作组,以及由那些人组成的,灾民们者不得而知。

善后处置工作,基本上是处于暗箱操作之中。灾民们不知道内情,也无法行使基本的程序权利,譬如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回避等等。

实际上,善后工作很多事情让灾民无法接受。譬如:1、给工作组打电话经常不接,反映上去的问题工作大组也不回应;2、工作组所说所做不算数,上面领导说都是工作组个人行为,不予承认;3、工作组要求灾民信访,灾民信访了,去市信访办,市信访办连回执都没有;并且预约领导2个多月没有回音。如此等等。

工作组提出的方案,甚至让人不可思议,譬如:1、房屋赔偿方案中有一项选择是回迁,可是,728号大楼是否安全却尚未检测;2、将签订赔偿协议和领取社会捐款捆绑在一起;3、将社会捐赠款物冒充政府救助发放;3、汇总、发放大火案社会捐赠应该是善后小组最核心工作内容之一,可是,至今工作组也没有向灾民公开,到底有多少人捐赠了多少款物。

为了消防心中的疑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灾民们提出申请公开上海市人民政府设立“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批文,以及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的具体名单。另外,申请公开,10多月来,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工作组到底完成了多少工作的书面材料,除了程序性材料,政府可以选择不公开之外,其他材料都应该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王閧等21人(详见附件)。

  申请事项:

2010年11月15日下午,上海静安区胶州路728号28层的教师公寓发生大火,死亡58人,受伤71人。申请人都是火灾受害人或者家属。

第二天,你府即成立了“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但是,新闻报道中只明确了,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担任组长,市领导殷一璀、胡延照、沈骏、张学兵及市政府秘书长姜平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还有什么成员,领导小组下属有没有工作组,工作组由哪些人组成,相关信息都没有向申请人和社会公开。

申请人认为,这些信息对申请人很重要,譬如,申请人有权要求利害关系人回避等等。

为了解领导小组以及工作小组成员组成情况,正确行使行政程序中的权利,特要求申请公开:1、你府成立“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批文,以及相关名单材料;2、如果领导小组下属有工作组,请公开载有工作组成员名单的书面材料;3、自从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立以来,开展工作所形成的书面材料。

上述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7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或者“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都应该由“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公开。“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是由你府组建的临时机构,对外法律责任应该由你府承担。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6条规定,以上信息请将复印件寄给申请人代理人。

 

此致

 上海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王閧等21人(详见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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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1725篇文章 29分钟前更新

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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