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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刚才,搜索报道“受灾居民诉市政府 要求公开善款明细网络”。发现,这一报道的帖子绝大部分已遭到删除。这两天,大火案灾民反映,她们的微博也已开始遭到删除。

 

上海大火受灾居民诉市政府 要求公开善款明细

2011年10月12日09:06 济南日报 孙华

在“11·15”火灾一周年祭即将来临之际,10月9日,上海市政府被受灾居民维权代表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开大火善款的详细信息。2010年11月15日下午,上海静安区胶州路728号一幢高层公寓发生大火,导致58人身亡71人受伤。2011年9月6日至10月3日,本报对受灾者所质疑的善款问题连续予以报道,引发社会广泛、持续关注。 10月11日,受灾居民代理律师袁裕来表示,目前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上海市人民政府。

【继续追问】

依然要求公开善款明细

“11·15”火灾发生后,社会各界尤其是上海各界纷纷捐赠款物,但此后在慈善款物的发放问题上,相关部门屡屡遭到受灾居民的质疑。

10月10日,部分受灾居民维权代表接受采访时表示,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公布的善款大账,他们依然对不上。例如一次性慈善帮困金、春季季节转换购置衣物补贴、高温慰问金这 3笔款项均为每户1万元,这与受灾居民统计的数字出入较大……另外,还有一些款项至今下落不明。

为了深入追查善款的走向,21名受灾居民代表委托律师袁裕来,请求有关部门公开详细的善款信息,但至今仍未能得到善款收支明细。

【提起诉讼】

上海市政府成被告

10月11日,袁裕来接受采访时称,受灾居民追问大火善款信息的过程中,至今公开账目的只有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区分会和上海市老年基金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区分会称,社会各界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我们不明白,这一数据仅是该分会收到和发放的善款,还是所有机关和单位收到和发放的善款的汇总?”

他表示,捐款接受单位有上海慈善基金会、静安区民政局、静安区红十字会、上海慈善基金会静安分会、静安区委统战部的“爱国慈善基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宝山区分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虹口区分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奉贤区分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浦东新区分会、闵行区民政局。“按理来说,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善款,也应该自行公布。如果静安慈善分会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那么总数又是多少呢?”

早在2011年9月3日,袁裕来便向上海市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准确记载着“11·15”火灾事故捐赠来源、捐赠对象、捐款内容、发放金额和对象信息的相关书面材料。“9月27日,上海市政府作出告知书,认为受灾居民申请的信息不属于其信息公开职责权限范围。”他告诉记者。

袁裕来称,据他掌握的情况,善款发放时善后领导小组报每笔款项的总数,工作组去领取并签收第一联。然后工作组成员发放给受灾居民,由受灾居民签收第二联签收单。由此可以看出发放的详细情况是掌握在善后领导小组手里的。由于善后领导小组是被告上海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临时机构,公开政府的法定职责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应该由上海市政府承担。目前,袁裕来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材料,被告是上海市政府。

【官方回应】

已给维权居民书面答复

对于因善款信息公开问题成为被告之事,记者向上海市政府求证。

据介绍,目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签收原告递交的诉讼材料。另外,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就袁裕来律师发出的申请已作出书面回复,指出相关信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所指的公开信息。回复中还表明,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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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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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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