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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政府说,政府信息内容描述不清


    大火案,面对灾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方面的答复可谓名目繁多:商业秘密、党委文件、非本机关职权范围、信息特征描述不明确等等。

2011年10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告诉灾民,大火案发生后,除了上海市成立了“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静安区委、静安区政府也成立了上海市静安区“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并下设若干工作组。

这一答复完全出乎了灾民们的预期。那么,区领导小组由哪些人组成,工作组由哪些人组成呢?灾民们一无所知。

这些信息对灾民们很重要,譬如,他们有权要求利害关系人回避等等。

为了解领导小组以及工作小组成员以及他们开始的工作,10月14日,实验室灾民们向静安区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其中第3项内容是“自从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立以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今天,收到答复,静安区人民政府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要求明确特写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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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1728篇文章 1小时前更新

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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