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火案维权:申请105地块政府信息公开结果
9月2日,我代理灾民们向静安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申请公开105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政府信息。
10月24日,静安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向我提供了1115大火前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大火前,2010年9月26日,核发的沪静建(2010)FA3101062010182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指标为:容积率3,建筑密度33.82%,总建筑面积62378.82,绿地率35%。
大火后,2011年9月14日,核发的沪静建(2011)FA3101062011177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了规划指标:容积率2.28,建筑密度29.9%,总建筑面积51627.42,绿地率38%。
前者,既不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也不符合1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后者,则已符合。
此前,《新世纪周刊》曾经报道,根据灾民们介绍,引起大火的免费的“保温改造项目,其实带有某种意义上的交换——在教师公寓南面,原上海南洋电机厂已被拆迁,准备建设一就近安置拆迁的保障房工程。这一工程预计将建设多栋高层塔楼。由于影响到教师公寓的采光和视野,教师公寓的诸多住户都表示反对,因此政府和开发商与其协商,以进行外墙保温改造作为补偿。”看来,确有其事。
很多悲剧,依法办事,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可是,什么时候,我们的政府才能真正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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