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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像那个传说中的卖油翁。

2000年以来,我先后代理了几千件行政案件(和法院立案数一致)。时至今日,已经很少案件没有碰到过。

譬如,上海大火案中涉及党委,此前也曾两次碰到过,上海市政府的主张并不新鲜,只是这次被法院采信了,此前碰到的几次,法院都没有理会党委的存在。那两次级别比较低,一次是区委办,一次是街道党工委。

如果说我代理行政案件有什么优势,大概就是这个了,实在是比较熟练了。当然,对于行政法规定、司法解释,甚至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做法也并不陌生。我是一个书虫。

但是,人与人之间即使有距离,也只是“毫厘”之差。

希望参加大火案旁听的网友能够明白这一点,期望太高就免不了失望。我的目标只是将道理讲清楚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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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1732篇文章 1小时前更新

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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