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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从微博上看到的消息,说是陈有西律师获得了2011影响中国年度人物。

今天上午开庭回来,在google、百度等搜索,竟然没有详细信息,甚至陈有西学术网也没有。只知道是中国新闻社评的,央视举行了颁奖晚会。

我和有西有过不少接触和交流,或许还称得上是朋友。我觉得他得这个奖是水到渠成。其实,在浙江,李庄案第一波后,他就曾经被评为优秀党员,也受到过副省长专门接待等。应该还有很多我不知道的荣誉。

这几年,有西的贡献也是有目共睹的,由于精力旺盛、才华突出,一直奔波在全国各地演讲、参与高级研讨会等。我一直来非常羡慕和佩服。

但是,有个角色问题,却是有西和我们都必须心中有数的。

中国新闻社虽然不是纯官方,但显然以官方为主。尤其是这样的评奖,不仅是官方的,而且有极强的政治性。这是不容怀疑的。我认为,有西是站在政府那边,获得这个奖的,

当然,站在政府一边,也可以为老百姓说话,也可以对政府提出很尖锐的批评,为法治事业作出很大贡献,甚至可以比站在政府对立面跟公权力抗衡贡献更大。有西一直是这样做的,我相信他以后还会继续为法治进步和社会公平做出很大贡献。

但是,一个人却不能既站在政府一边,以“保皇党”身份领奖,一边又在另一边兼任“民主斗士”。尽管,再者目标可能都是为了促进法治进步,但两种身份不能在一人身上共存。

我曾经听说这么一件事情,某著名律师接了一起集团纠纷,收了当事人20万元代理费,到当地去了两趟,和市委书记喝了两顿酒,就把20万元还给了当事人。期间,发生过什么,不得而知。也许我们不少律师碰到或者听到过这种事情。一位律师既站在老百姓一边叫板公权力,又和政府表现得无比亲热,就很难保持自己的贞操。

在我看来,这种角色的选择是必须的。这几年,浙江省司法厅和宁波市司法局很保护我,但我总在尽量避免更多的接触。我想这是对他们和我自己的尊重,否则难免会让彼此为难。当然,更是对当事人负责。

不知道有西兄认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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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2320篇文章 1小时前更新

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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