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靠近权力中心,或者说得到权力中心亲睐,自然不能简单地说是坏事。
只要能够保持法律人的良知的话,就能够做更多的事情。尤其是中国的权力中心,更是需要法律意识。
但是,另外一面,中国权力中心是如此缺乏法律意识,以至很难听取法律人的意见。结果,也有可能,或者说更可能迫使法律人失去独立性,演化为奴才。
就我个人而言,也曾多次想象过这种情境,某市长、省长、部长,甚至更大的官员要接见我。就算是意淫吧。朋友们聊天时有时也会说起。
坦率地说,我对此毫无兴趣。受到什么领导的惠顾,除了从世俗的角度能够成为一种吹牛资本外,我感觉不到有什么益处。
首先,从人格上,高官和我们是平等的,我们以自己的方式活着,挺“自我”挺“自在”的,这就够了。人活得自在,就是最高境界。
其次,从法律人的角度来说,应该法律唯上,如今之领导,浑身上下有些法律细胞的不多。和他们接触,快乐何在?
再次,从工作的角度来说,我一生以制衡公权力为已任(特注:不是意识形态式的“对抗”),接近高官更是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我坚持,正常人不论在思维和情感上,都不可能在制衡公权力和维护公权力两种角色之间,灵活自如地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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