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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的法律咨询

  接到一个咨询,我不免有些紧张,弄不好可能惹火烧身。

  这是宁波市鄞州区邱隘羊毛衫市场的拆迁案件。我是两个星期前接受委托的。

  羊毛衫市场一直生意很好。2007年,镇政府说羊毛衫市场要拆迁了,部分业主和镇政府拆迁办公室签订了拆迁协议。事后,部分业主们并腾空、搬迁了。

  可是,后来了解到镇政府拆迁办公室并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业主们开始跟政府交涉,向宁波市建委投诉。建委没有履行查处职责,业主们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诉讼。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建议业主向法院起诉。

  业主向鄞州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拆迁协议无效。这似乎是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没有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自然是违法的,签订的拆迁协议也是无效。但是,鄞州区人民法院没有受理,而且出具了一份释明通知书,说拆迁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法院不予受理。

  经过一段时间上访信访后,业主们找到了我。我接受了委托。

  前几天,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办公室在现场张帖了公告,准备对于原先没有签订拆迁协议业主的房屋和摊位,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征收并补偿。这样一来,原先签订了拆迁协议的业主,每位损失在几百万元。

  刚才,业主代表打电话给我,说他们的房屋和摊位上都写上了“拆”,政府准备强制拆迁了,他们准备住进去。她问我有没有问题?说是政府已经准备好了,可能会抓人,一旦被抓起来,会关几天?

  我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都仍然在你们手中,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根本就没有法律依据。政府要拆迁,也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我又特别强调,如果政府不依法办事,非要抓你们,抓起来后会关几天,我就不知道了。

  挂了电话,我忽然意识到,这个咨询其实有着很大的风险。如果明天业主们真搬进去,政府出面抓人了,业主们肯定会说是向我咨询过的,政府就有可能会迁怒于我。毕竟,这是本地的案件。

  可是,如果为了规避风险,连这样的法律意见都不敢提供,那还做什么律师?该来的,总是要来的,随它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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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1735篇文章 28分钟前更新

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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