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一位城管局长电话,希望我给该局100多位执法人员讲讲课。
我跟该局打过官司。局长说,这场官司对他们很有启发。
局长说,局里其实有不少学法律的,但是没有实践经验,派不上什么用场。
其实,这起案件还没有完全了结。虽然已经接近尾声了。
局长说得很诚恳。我很感谢局长对我的尊重,也特别肯定局长的法律意识。
但我拒绝了,我不喜欢授课,而且如果有人拍了我讲课的图片,让当事人看到,岂不是拿刀子捅她吗?
又,以后老百姓如何信任我?我一辈子就专门代理老百姓了。
最后,我建议他们跟法院行政庭多联系,有兴趣可以来参加我代理案件的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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