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5日,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街道后蔡村蒋友方等30人不服浙江省人民政府征地批文提出复议申请。征地也涉及到了拆迁。
为了更好解决地解决问题。昨天下午,省政府法制召集了行政复议协调会。政府方面出席的有路桥区区长、法制办主任、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路北街道办事处主任、人大主席、纪委书记等8人,村民方面出席的是6位村民和我。
总的来说,协调会进行得有条不紊。
协调会说到村民们的安置问题时,政府方隆重推出了驻村干部,说他是最了解情况的。村民代表告诉我,他是路北街道纪工委书记李正军。
李书记的发言却十分雷人,他说安置地块涉及到200多户村民,只剩下了20几户,其他的村民都签订了协议。他似乎感到形势很好。
我不禁提问,政府怎么能将安置地块安排在拆迁地块呢?如果有些村民不同意拆迁,要走法律途径怎么办呢?恐怕就得拖上几年,本案就是如此,尚有20几户没有签订协议。这是他们的权利,政府应该尊重,并充分考虑到这种情况。
李书记用很严厉的神情地看着我,慷慨激昂地说:“党的原则,就是少数服从多数!”
我不禁提高嗓门问:“你说的是哪个党?”共产党少数服从多数怎么适用到非党员身上。“多数人同意了,你就能把其余被拆迁人从房屋赶出来,把房屋给强拆了?”
有这样的基层干部,我真的感到很痛心。
不知道博友们是否还记得,前段时间,就是这个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在征地拆迁动员大会上叫嚣:“我这个人是不打官司的,先拆了房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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