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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5日,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街道后蔡村蒋友方等30人不服浙江省人民政府征地批文提出复议申请。征地也涉及到了拆迁。
  为了更好解决地解决问题。昨天下午,省政府法制召集了行政复议协调会。政府方面出席的有路桥区区长、法制办主任、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路北街道办事处主任、人大主席、纪委书记等8人,村民方面出席的是6位村民和我。
  总的来说,协调会进行得有条不紊。
  协调会说到村民们的安置问题时,政府方隆重推出了驻村干部,说他是最了解情况的。村民代表告诉我,他是路北街道纪工委书记李正军。
  李书记的发言却十分雷人,他说安置地块涉及到200多户村民,只剩下了20几户,其他的村民都签订了协议。他似乎感到形势很好。
  我不禁提问,政府怎么能将安置地块安排在拆迁地块呢?如果有些村民不同意拆迁,要走法律途径怎么办呢?恐怕就得拖上几年,本案就是如此,尚有20几户没有签订协议。这是他们的权利,政府应该尊重,并充分考虑到这种情况。
  李书记用很严厉的神情地看着我,慷慨激昂地说:“党的原则,就是少数服从多数!”
  我不禁提高嗓门问:“你说的是哪个党?”共产党少数服从多数怎么适用到非党员身上。“多数人同意了,你就能把其余被拆迁人从房屋赶出来,把房屋给强拆了?”
  有这样的基层干部,我真的感到很痛心。  
  不知道博友们是否还记得,前段时间,就是这个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在征地拆迁动员大会上叫嚣:“我这个人是不打官司的,先拆了房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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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1730篇文章 23小时前更新

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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