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来了9位专家。
这是一起有关高压线的案件。
2012年8月3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御青路56弄和御水路150弄万科金色城市的451位居民不服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行为向上海市政府提出复议申请。上海市政府受理后,决定邀请专家组成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议本案。
虽然,专家几乎已经变成了贬义词,接到上海市政府法制办通知,本案由9名业内顶尖组成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议时,我和当事人依然产生了
期待。
我认为,上海市规土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问题是很明显。直接的依据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上海市2010架空线入地规划的批复》(沪规划[2004]46号)。但是,.这一批复有效期限至2010年,可是核发涉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间是2011年10月16日。而且,上海市规土局甚至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上海市政府提供规划设计方案。
昨天,我和7位当事人代表和9位专家见面了。专家们在见面会上的发言,却大大地出乎了居民们的意料。
有三位专家竟然认为,本案应该起诉房产商。
我当即反驳,架设高压线是经过政府批准的,其行为是合法的,如何起诉开发商?再说高压线污染环境,侵害居民的生命健康权益,根本
就是无法定量的。其实司法实践中是有先例的,居民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起诉开发商或者电力公司,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事后,有居民代表说,原来上海市政府请来这些顶尖的专家,是来忽悠居民的。我们请求上海市政府审查上海规土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行为是否合法,专家的工作重点竟然不是审查该行为的合法性,而是企图误导居民们打民事官司。
虽然我内心也认为,专家似乎在充当挡箭牌,但是我还是说,案件尚没有结论,不易这么仓促下结论。
不能不提到,9名专家之一是姜明安教授,是行政法学界的权威人士,是我很尊敬的。他就认为,居民们应该打民事官司,我想也许他是好意,是认为民事诉讼也是一条途径。但愿如此。
0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