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民告官环境之差,常让人急火攻心。
但总算解决了一些案件:
1、杭州江干区700多村民留用地开发案,实质上是村干部的问题,诉讼期间按照村民意愿更换了村干部。村民们因为维权行动形成了凝聚力,同时政府面面对村民们的维权热情,也希望尽快解决问题。
2、嘉兴浙能集团煤炭码头工程征地拆迁案,被拆迁人是一家装卸公司,经过3年多的努力,终于达成了补偿协议。大名鼎鼎的浙能集团是钱云会案的建设单位。
3、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政府非法将供电所(村办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镇政府工作人员,实质上是想侵吞集体企业,已改变做法,发文将法定代表人换成了企业职工。
4、浙江余姚市某企业拆迁补偿纠纷,已经达成了协议。
这些算是正能量吧。谢谢当事人和我高质量的配合。也谢谢体制内坚持底线的朋友。每一起重大行政案件的解决,都少不了体制内的健康力量的支持。其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最终依靠的就是体制的活力。尽管,要激发这些活力实在太艰难。
政府可能会觉得我和当事人没完没了的官司给他们带来了不少麻烦,事实上,矛盾解决了,上访减少了,不稳定因素被消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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