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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这篇博文,不是为了发牢骚,只是为了说明律师代理民告官真的很难。除了必须承受来自政府的打压之外,来自当事人的压力有时更大。
 
  这是浙江绍兴的一起拆迁案件,9位妇女在旧村改造拆迁中受到了歧视。2009年12月接的案件,收代理费12万元,差旅费1万元。(第一次写成了9万元,那么多年了,记不真切了)根据行政诉讼案件的工作量,这是很低的收费。
 
  接了案件之后,和接了所有的案件一样,近四年来,我一直都在艰苦的努力。
 
  期间,曾经告赢过省政府。2011年8月,国务院把省政府的复议决定撤销了,责令重作。但是,事情仍然没有解决。当地政府曾经答应补偿他们每人3-4万元,他们不同意。
 
 
  至今,省政府没有重新作出复议决定。省政府一直在拖延。我当然在不断催促,在微博里还顶着压力在每日一喊。
 
  可是,因为事情这么久了没有解决,当事人便认为我没有尽力。上午打电话给我,说我是个骗子,骗了他们的巨款,要把我杀了。
 
 
  我说他应该去对政府凶,当然不是叫他杀人。他说政府有枪,你这里没枪。他还说会打听到我孩子在哪里读书的。
 
  当事人的心情不难理解,他们也在不断地跑,常常不断地碰壁。他们以为只要律师尽力了,就一切问题都能够解决,解决不了就是因为律师不尽力。
 
  这是我第二次听到当事人说要杀了我。当然,如今社会充满了暴戾之气,民事、刑事律师也免不了受到这种威胁。我似乎不应该太矫情。
 
  事后,另一位当事人向我作了解释,道了歉。那位当事人自然也是情急之下,冲口而出。也许是我太膨胀了,总是在企图得到所有当事人的感激。
 
  
 
  最后,不能不提到的是,根据我的经验,有一个规律:凡是对自己律师凶的当事人,事情都不大可能解决。因为他在跟政府交涉过程中,政府从他们身上感觉不到律师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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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1745篇文章 6小时前更新

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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