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不作长篇大论,我也没有长篇大论的知识储备。只是进行一下常识性的简述。
所谓改革就是利益的重新分配,政治体制改革是政治权力的重新分配,经济体制改革是经济利益的重新分配。其中,包括获取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的机会的重新分配。当然,有时经济体制改革仅仅是获取经济利益机会的释放。
改革方案能否可行,取决于能否迫使既得利益集团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既得的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包括两方面:一是对他们已经执掌的权力的行使的制衡是否加强了,二是继续执掌这些权力的机会是否放开竞争了。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大概也可以归属这个领域,在我国执掌了权力也就掌握了资源,掌握了获取经济利益的机会。
如果改革方案对既得利益集团现有的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不会造成任何损伤,却又给予了其他弱势群体或者个人很多承诺,就只是在画饼充饥、望梅止渴。
自然,既得利益集团不可能心甘情愿地放弃既得利益,因此如果体制内开明的领导人决意改革,也必须依靠体制外的力量。落实人民的参政权,也就是说,放开选举似乎是唯一的途径。
当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放开选举应该循序渐进。但是,总的方向必须正确。譬如,直接、真实的选举,可以从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开始。如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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