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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法要大修了,人民群众又开始欢欣鼓舞了。
 
  我要奉劝大家别急于鼓掌。
 
  行政诉讼法大修能解决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问题吗?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法院却不予受理;案件事实和法律没有争议的案件,法院却不敢依法审判,甚至生效的判决得不到执行,这是法律问题吗?
 
  
 
  显然不是,这是政治问题。政治问题可能通过修改宪法进行解决,不可能通过行政诉讼法解决。
 
  立案难、判决难、执行难的根源是什么?表现来看,似乎是是法院不敢依法立案、不敢依法审判难、不敢依法执行难,实质上却是法院敢于不依法立案、不依法审判、不依法执行。
 
  因为认为是法院不敢受理、审判、执行,因此专家学者一直在呼吁,要求加强司法独立,如今是退而求其次,希望审判独立。当然,在司法不独立的情况下,审判独立是不可能的。人事、财政受制于党委、政府,审判如今独立?但是,这点不是本文要探讨的。
 
  真正的问题,法院敢于不依法立案、不依法审判、不依法执行,则没有人关注。可是,恰恰这一点才是问题的关键。在司法权和行政权(包括党权)相互关系中,人们往往只看到了两方,没有看到关键的一方即人民。
 
  目前的体制下,正确调整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关系,应该选择的方案不是强化司法权,而是削弱行政权,让行政权接受人民的监督,即选票的监督。强化司法权只会导致司法专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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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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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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