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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功夫:我拒绝了100万元代理费的诱惑
 
  今天上午,我让真功夫公司董事长蔡春红向东莞市工商局递交了授权委托书,决定正式参与东莞市工商局即将举行的听证。是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在此之前,如果愿意接受对方的委托,我曾经有机会获得100万元的代理费,代理行政案件部分,主要是参加工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的听证会(原定于2月24日举行)。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原因有四:
  1、根据我的了解和理解,本案中,蔡家是正义的一方,且显而易见。我所谓的正义,更多的是指受到滥用的公权力损害的一方。我的专业是代理民告官。
  2、我认为这100万元所购买的不仅仅是法律服务,还有法律人的尊严。尊严咱不能卖。
  3、周泽律师把我列入了律师团,虽然我和蔡家尚未签订委托协议,此时接受对方委托并不违法,但我不愿为了100万元让他们和自己都感到不痛快。斯伟江认为,人家就是希望我们内斗。
  4、更进一步说,我很珍惜那些死磕律师在法庭、法院及其他法定场所对法律底线和法律人底线的坚守,我认为他们身上体现的才是律师的精神和风貌。进一步说,咱们中国民主法治的进程有赖于这种精神和力量的发扬广大。我绝不允许自己去伤害他们,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认为自己甚至考虑到了民族大义。
 
  本案涉及到行政案件部分应该说是比较简单的。
  真功夫公司原董事长蔡达禁被限制人身自由后,为了保证公司能够正常经营,决定辞去董事长职位,委任蔡春红为董事长。2012年2月14日,真功夫公司向东莞市工商局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由于真功夫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根据中外合资法规定,董事长的任命由公司章程规定,真功夫公司的章程是经过广东外贸厅批准的,其中规定董事长由甲方(即蔡达标)任命。因此,申请将董事长变更为蔡春红,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东莞市工商局以对方潘宇海等对公司章程效力有异议为由,驳回了申请。
  有意思的是,随后,潘宇海等却利用掌握的真功夫公司印章,以公司名义向东莞市工商局提出变更登记,将董事长由蔡达标变更为潘宇海,东莞市工商局竟然予以核准了。  
  在律师团几位律师代理蔡达标和蔡春红向东莞市工商局提出异议后,东莞市工商局决定举行听证。
 
  本案详情见周泽律师整理的文章:
 
  
链接:
 
真功夫蔡达标维权律师成立通报 (2014-02-10 08:07:05)转载▼
 
真功夫蔡达标维权律师团来了!
——关于组织律师团帮助真功夫原董事长蔡达标维权的通报
                
周 泽 律师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db1fa00102eci8.html#comment1
  2013年底,在律师界以道义、文章著称的斯伟江律师,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真功夫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蔡达标等人的案件一审判了,其作为同案被告人、蔡达标的助理丁伟琴的辩护人,认为这个案件对蔡家不公平;已建议蔡家来找我参与二审辩护,担任蔡达标的辩护人;其感觉蔡家人还不错,应该帮一下,不过可能蔡家目前比较困难,希望我在收费上照顾下蔡家。
  虽然已信誓旦旦一再向家人宣称不再接案,要花点时间陪家人,并拒绝了很多人的委托请求,但基于对斯伟江律师的敬重,我决定认真考虑斯伟江律师的建议。
  随后,我上网查阅了有关真功夫公司以及蔡达标的相关报道,注意到:蔡达标是真功夫创始人之一,2009胡润餐饮富豪榜第9名、2008胡润餐饮富豪榜第4名、2007胡润餐饮富豪榜第6名,曾任真功夫董事长兼总裁,2013年12月12日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以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两项罪名判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其弟弟蔡亮标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刑4年;蔡达标的妹夫李跃义被以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两罪判刑6年半。
  蔡达标及其兄弟、妹夫此番被追诉,是真功夫这个家族企业两个股东之间争夺控制权恶战的结果:一方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将对方送进班房。在一篇标题为“真功夫原董事长获刑14年 女儿问妈妈:您得偿所愿了吗”的报道中,蔡达标与潘敏峰(双方已离婚)所生女儿蔡慧亭,面对母亲潘敏峰与舅舅潘宇海、舅母窦效嫘联手将父亲、叔叔、姑父送进班房的惨淡现实,所发出的悲怆一问,深深地打动了我。随后,我看了蔡慧亭的微博。一个本应正在上学的富家千金,却因家族企业内斗,致父亲、叔叔、姑父全进了班房,亲人惊散,自己不得不掇学走向社会,打工挣钱,照顾弟弟。我对蔡家充满了无限的同情。
  随后,蔡达标妹妹蔡春红与我联系,给其寄来了蔡达标案刑事卷宗材料,及蔡、潘两家相争的民事、行政案卷材料。我看完案卷材料后,在北京约谈了蔡春红,听她介绍了相关案件的背景。我注意到,本案所涉很多问题,是传统民营企业向现代化企业转轨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而蔡达标被追诉的犯罪,或明显不能成立,或犯罪事实存在疑问。
  蔡春红介绍,蔡达标与潘宇海都是前身为东莞双种子餐饮有限公司的中外合资企业真功夫饮管理有限公司(下属一系列冠“真功夫”的全资餐饮管理公司及数百家直接投资快餐店)的创始人。真功夫2007年成立时,基于风投对蔡达标个人经营管理能力的信任,公司确定由蔡达标任董事长,潘宇海任副董事长,并在真功夫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的董事长由蔡达标委派,副董事长由潘宇海委派。据蔡达标说,2007年成立的真功夫,经营至2008年,因潘宇海负责选址开设的店面,大多亏损,作为董事长的蔡达标便介入潘宇海分管的工作,引起潘宇海的不满,双方在董事会、股东会上经常发生争执。为了避免内耗,公司董事会最后通过决议,由蔡达标全面负责真功夫的经营管理;潘宇海另创餐饮品牌,由真功夫全额投资,潘宇海全面负责新创品牌的经营管理,双方互不干涉。
因潘宇海创立并全面负责经营管理的哈大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千百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真功夫投入近两千万元后,仍未见效益,反而亏损,真功夫停止了对潘宇海新创品牌的投资。这再次引起潘宇海的不满。到2009年,潘宇海要求回真功夫参与经营管理,受到蔡达标抵制。此后,潘宇海要求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真功夫,也被拒绝。同时因潘宇海一方扣留真功夫以潘敏峰名义开设的银行帐户资金、拒绝真功夫对哈大师公司的审计要求等事件,致使真功夫两大股东的矛盾和冲突进一步升级,一度出现潘宇海、潘敏峰(潘宇海的姐姐、蔡达标前妻)、窦效嫘(潘宇海的妻子)等人带领社会人员冲击公司的情形。之后,潘宇海一方不断举报蔡达标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问题。公安机关虽然一度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但最后在潘宇海一方的一再举报下,广州市公安局还是决定对蔡达标及长期作为真功夫供应商的蔡亮标、李跃义以及真功夫的多位高管,进行刑事立案,并先后采取强制措施。
    针对真功夫出现的变故,蔡达标根据真功夫公司章程,委派了自己的妹妹蔡春红作为真功夫的新董事长。但蔡春红进入公司参与管理后,却遭遇了潘家带领社会人员冲击公司等事件。后在公安的支持和帮助下,潘宇海等人强行抢占了真功夫公司,将蔡春红这个真功夫合法产生的董事长及代表蔡达标行权的董事,赶出了真功夫公司。多年来一直由蔡达标经营管理的真功夫公司从此去蔡家化;蔡达标经营管理期间重金挖到真功夫的管理人才,也纷纷离职。
  除了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将蔡达标及其弟弟、妹夫送进班房,潘宇海一方实际控制真功夫以后,发动了一系列针对蔡达标的诉讼。包括:以自己与蔡达标占有同等股份的真功夫或双种子公司的名义起诉蔡达标;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蔡达标;由窦效嫘(潘宇海的妻子)以真功夫监事名义起诉蔡达标;由潘敏峰以离异妻子的名义起诉蔡达标;等等。有的官司明显是恶意诉讼,比如潘敏峰要求分割蔡达标在真功夫股权的官司,二人在2006年离异时已对财产作了分割,而当时真功夫还没有成立;再如,潘宇海诉蔡达标股权转让纠纷,在蔡、潘两家因公司控制权之争致真功夫陷入公司僵局后,蔡达标与潘宇海及公司另两个小股东一度签订协议,约定由蔡达标收购潘宇海部分股份,但蔡达标将7520万收购款支付给潘宇海后,潘却拖延股权交割过户,并通过作为真功夫监事的妻子窦效嫘控告蔡达标挪用奖金、职务侵占等问题,人为制造交易风险,阻碍交易完成,最后将蔡达标送进班房,却诉蔡达标违约,对其提出巨额赔偿。此时蔡达标在真功夫的股权,也因涉诉被债权人银行申请法院全面冻结。
  此时已被潘宇海以转让股份之名套走蔡达标巨额现金的蔡家,只能靠蔡春红与因家庭变故辍学的蔡达标之女蔡慧亭应对一切。为了应诉、反诉,为家人委托辩护律师,巨额的诉讼费用以及帮助蔡达标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还有一家人的生活,经济压力让蔡家喘不过气来!
  在这场博弈中举步维艰,蔡家处处遭遇不公。比如,蔡达标委派其担任真功夫董事长后,她向工商局申请变更工商登记,工商局说对方有异议,不予变更,最后工商局却在蔡家不知情的情况下,不考虑蔡家是否有异议,即将真功夫董事长变更成了潘宇海;在潘宇海等带人冲击公司、到公司抢东西、真功夫公章被盗等事件、案件中,蔡春红等报警,警方不处理;在对方将公司抢占后,办案人员却到公司主持会议,要求公司员工接受潘宇海的领导,无视蔡春红作为依公司章程产生的合法的董事长的存在;有关办案人员还借加罪蔡达标施压蔡家向潘家让步,出让自己的股权;等等。而对潘宇海一方发起的针对蔡达标的多起官司,蔡家都希望得到媒体的关注,以公开促公正,但潘宇海一方总是以涉及商业秘密,要求不公开审理。
    正好之前手里有一个同样的企业股权争夺战例,也是一方股东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将另一方送进了班房。我想探究一下民营企业存在的问题,于是决定接受委托担任蔡达标的二审辩护人。同时向蔡家推荐了近年来全国以死磕著称的李金星律师、张磊律师、王兴律师,分别担任一审律师均作无罪辩护的蔡达标、蔡亮标的二审辩护人。
  网上有朋友说,我等经常打公益官司公益,这次为蔡家辩护,总算是遇到一个大客户,可以多收点律师费,以弥补一下公益官司的付出。可惜,我们这次又没赶上好日子,到我们登场时,蔡家能卖的房子、车子都早已卖掉了,支付我们律师费都已没有能力了。
  经我与李金星、张磊、王兴三位律师商议,大家一致决定免费帮助蔡家辩护。我们认为,企业家是这个社会最宝贵的财富,他们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为国家缴纳了大量的税收,为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遇到了困难,律师应该帮他们。
  鉴于蔡家在刑事、民事、行政方面均有大量法律事务,还有若干机关的违法、渎职、滥权,需要进行申诉、控告,我们几位律师决定采取“小河案模式”,组建“真功夫蔡达标维权律师团”,对蔡家遭遇的所有讼事和侵权,提供全面的法律救助。
  经我与长期合作、相互信任的众多律师朋友联系、沟通,大家对我、李金星、张磊、王兴组织“真功夫蔡达标维权律师团”,都表示支持,能安排时间参与法律救助行动的律师朋友,均欣然接受邀请参与律师团。目前应邀参与的律师包括:北京的栾少湖律师、浦志强律师、杨学林律师、朱明勇律师、王甫律师、周立新律师、郝亚超律师、金宏伟律师;上海的斯伟江律师;黑龙江的迟夙生律师;浙江的袁裕来律师、徐利平律师;陕西的刘志强律师;云南的杨名跨律师、付薇律师;重庆的游飞翥律师;四川的张颖律师;山东的刘金滨律师、张维玉律师;广东的葛永喜律师、陈进学律师。这些律师将根据蔡家维权工作的需要,参与相应的法律事务。参与律师团的律师均表示可以无偿为蔡家提供法律帮助。
目前,真功夫蔡达标维权救助行动已渐次展开。
  2014年春节前,我与李金星律师、张磊律师、王兴律师作为蔡达标、蔡亮标的二审辩护人,已介入了蔡达标案辩护工作,多次会见了蔡达标、蔡亮标兄弟。而徐利平律师也已到广州了解了蔡家所涉行政案件方面的问题。
  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月7日,李金星律师、张磊律师作为蔡达标的代理人,在我与王兴、杨名跨、葛永喜、陈进学、付薇等的陪同下,到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提起了撤销潘宇海等违法召开真功夫董事会形成的非法董事会决议的诉讼。法院已受理此案。
  当日下午,我与李金星、张磊、王兴、杨名跨、葛永喜、陈进学七位律师,作为蔡春红的委托代理人,又前往东莞市工商局,就该局在真功夫变更登记上的违法行为(对蔡达标依真功夫公司章程委派的董事长蔡春红提出的完全合法的工商变更登记申请,工商局以章程效力待定这一并不合法的理由予以推脱、不依法履行职责,却依潘宇海提出的明显违法的工商变更登记申请,对真功夫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涉嫌严重的渎职、滥用职权,甚至不排除某些人员涉嫌贪腐、渎职、滥用职权的刑事犯罪),提出了交涉。
  2月8日,我与李金星、张磊、王兴、杨名跨一起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侦办蔡达标案的广州市公安局李超等警员在办理蔡达标案期间的滥用职权行为提出了控告。
  接下来,还将有不同领域的律师抵达广州,代理蔡达标维权相关法律事务。
“小河案”律师团的出击,警示公权力,谁也别想欲所欲为。我希望,蔡达标案律师团的出手,也能让某些人认识到这一点!
 
                             2014年2月10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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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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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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