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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我想每个人都应该仔细读一读这篇文章,深刻地认识这个国家的现状。骆氏走了,北京的天空陡然蔚蓝,晴空万里了?
 
别了,骆氏家辉!
 
2014年02月27日 20: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骆家辉是一个在美国出生的第三代华裔,他的“黄皮白心”的香蕉人属性成了奥巴马外交的优势。美国亚太新战略的显露,选择在他的任期内。因为,一个人要想拆你的台,总要留给人“我是为你着想”的印象。当美国在亚太不断搅起漩涡、制造矛盾的时候,却有一个表面上久居海外的游子、黑头发黄皮肤的皮囊来为美国叫好。真是演得一出好双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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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香蕉放久了“黄皮”总归是要烂掉的,不但“白心”会露出来,也会变成反胃的“黑心”。也许骆氏觉得单靠黄皮肤出场是不够的。经历过美国政治竞选秀的骆氏懂得利用媒体。于是乎,各种“轻车简行、背包自助游、坐经济舱”的戏码轮番登场。一开始,确实赚到了朴素善良的中国人的眼球。但后来仔细想想,放着公务舱、珍馐美味,偏要“无意”在镜头前坐经济舱、吃快餐,其实和有钱人偶尔去农家乐然后拍照上传“作秀”有什么不同?骆氏是否作秀我不敢乱说,至少美国人自己的媒体透露,他任华盛顿州景郡郡长、竞选华盛顿州州长期间对于属地公司的行贿向来“手到擒来”。
  其实,骆大使的真人秀是财政上“节流开源”好案例。说“节流”,是因为美国大使的财务是包干的,坐公务舱、吃豪宴预算就用完了,坐经济舱、吃快餐省下的钱是不退的。说“开源”,作秀背后需要的安保、宣传成本,就是新的预算项目。我们很好奇,大使先生“节流开源”后省下的钱,莫不是去开广告公司了?只是听外媒说,大使先生在没有镜头的时候,住的是耗资上亿美元的大使官邸,出行代步的是特制防弹豪华专车。
  大使本职是传声筒,让两家不至于稀里糊涂吵架动手。但骆氏不但不认祖先的文字,还看不懂中国法律,特喜欢对着中国的内政指手画脚。每次美国官员访问中国,骆氏都会递上简报,大谈中国所谓的人权及西藏问题,提点美国官员借机敲打中国。他还跑到新疆、西藏,煽邪风,点邪火。他自己跑不够,还收留所谓的维权律师陈光诚,然后“义务”带着这位盲人一起跑,成功发挥了“导盲犬”的作用。由此,骆氏顺利荣膺大使行业里扔掉起码的外交礼仪的“奇葩”桂冠。
  骆氏如此费力地演出,图个啥呢?其实在他甫一到任时就说了:“我们也通过会见宗教领袖和一些人权律师广泛传播了美国价值观。”原来,他是让我们爱美国,想美国,揣着钱包去美国。他是这么想,也是这么做的。他卖力“投资”中国舆论界,以官方或民间基金会的名义资助、收买“亲美人士”,发展“美分党”。对了,还有他津津乐道的“大幅缩短了中国人签证面谈等候的时间,让90%的申请者都可以拿到签证”。可是您想到没有,要不是中国经济的腾飞鼓起了中国人的腰包和精气神儿,哪有那么多人去美国啊!
  当我们国家为治理环境群策群力的时候,大使先生放着本职工作不作,更没有告诉我们美国也有洛杉矶污染的“光灰岁月”,而是拿着测试仪读取北京PM2.5数值并发微博。不知道他究竟何为,反正听说这之后美国大使馆工作人员的补贴和使馆配套设备都上了新台阶。骆氏也利用我们治理环境,再次恶心了我们一次。
  美国对于外人,似乎从未像说的那么“有爱心”过,除了海湾中亚的坦克导弹,还有埃及乌克兰的街头冲突。欧洲人称这是新时期的“十字军东征”,但当地的自由、机会和平等却是荡然无存。说到这,我想提醒骆先生,以后再外放大使的时候,不要随便“轻车简行”啦。毕竟不是每个国家都向中国这么友好,安全。日本有山口组,伊拉克、阿富汗还有AK-47,很危险哩!
  如今,在斯诺登搞的白宫灰头土脸之后,骆氏走了。他说,一切为了孩子。呵呵,看起来您还是铁了心让后辈也服务美国的“自由、机会和平等”了。毕竟,我们都知道美国的枪口往哪指、开炮往哪揍了。亚太的水快被他的后台导演以及导演的日本、菲律宾小伙伴搅浑了。再表现“为你着想”没人信了。至少,我们知道,“四海炎黄是一家”的观念需要改一改了。大使先生想让我们去爱美国,我不想多说什么了,但我想起骆氏祖上豪杰骆宾王说过一句话:
  “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大使先生,您的“业绩”,您祖上知道么?您祖上要是知道,可要把您逐出门户了。
  骆氏来了,北京雾霾也来了。骆氏走了,北京的天空陡然蔚蓝,晴空万里。大使先生挥一挥衣袖,带去了我们心头的“雾霾”。借问骆君欲何往,只因风雨又飘摇。送雾霾,送瘟神。Farewell,骆氏家辉!
  作者: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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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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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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