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田郑村村民王甬江和胡琪飞在村里有三间平房,2002年取得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2005年,王甬江将房屋拆除后建成了三间三层楼。

2011年,所在村庄被纳入了新农村改造。

如果依法拆迁,至少王甬江三间平房的面积总应该予以补偿安置的,但是,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选择了非法拆迁。组织了100多人强行拆除了房屋。事先,把王甬江和胡琪飞拖到了城管车内,胡琪飞身体多处受伤,然后把他们扣押在拆迁办。

经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悉,征地拆迁没有合法审批手续。

王甬江和胡琪飞向鄞州区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鄞州区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认定邱隘镇人民政府强拆行为违法,但认为三间三层楼未经审批,是违法建筑,因此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王甬江和胡琪飞提起诉讼,法庭虽然感到很为难,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还是维持了鄞州区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

更荒唐的还在后面。

由于宅基地被非法占用,后来又建成了公路,王甬江和胡琪飞向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提出投诉。虽然房屋已经被拆除,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总仍然是合法有效的。

2013830,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邱隘镇人民政府退还土地,没收了地上新建的道路和其他设施。退还土地,依照实践中的理解,是退还给村集体组织,而不是退还给王甬江和胡琪飞。

至此,王甬江和胡琪飞遭遇非法强拆后,房屋和土地使用权都没有了,而且无法得到任何补偿。

政府不走依法拆迁途径,偏选择非法暴力拆迁,政府居然不需要给予被投诉户任何补偿安置,应该是全国首例吧?

真所谓: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

话题:



0

推荐

袁裕来

袁裕来

2300篇文章 4小时前更新

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文章
  • 最新文章

第八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行政、赔偿类)--重庆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与重庆市某区城市管理局不履行防控外来入侵物种法定职责一审行政判决书

第八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行政、赔偿类)--陈某某、淮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给付抚恤金行政一审行政判决书

第八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行政、赔偿类)--青岛某公司行政案由,行政协议,解除××(行政协议)行政一审行政判决书

第八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行政、赔偿类)--缪某某;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甲软件公司行政处罚一审行政判决书

第八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行政、赔偿类)--杨某等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警告、罚款一审行政判决书

第八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行政、赔偿类)--西宁市人民政府;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政府;杨某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

第八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行政、赔偿类)--鲁某;澄江市人民政府;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行政补偿二审行政判决书

第八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行政、赔偿类)--李某东、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观音桥派出所治安管理(治安)行政再审行政判决书

第八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行政、赔偿类)--李某海、徐某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威海海事局、威海海警局统计行政管理(统计)二审行政判决书

第八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行政、赔偿类)--厦门市海洋发展局、谢某某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复议行政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