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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这是斯伟江给我第七本办案手记所写的序言,其中没有我担心的过分敏感的内容。我的第七本办案手记最后一篇会在“10·1”期间完成,网友如对斯的序言有意见,请在假日完成。 

行政诉讼花瓶里的野玫瑰

斯伟江

老袁是一个诚实得过头的人,这一点,如果读过他前几本办案手记的人,恐怕都会承认。在当下的社会,这样的人似乎要吃亏。然而,他的生意似乎越来越兴隆了。有一次,他在博客上批评现行募捐制度,说自己只捐200元,错写成捐了200万元,我心中不免有点嘀咕,老袁可能倒是捐得出那么多钱,然而,再有钱,也不能这样捐啊,行政诉讼第一人再能赚,毕竟靠的是人力资本,而不是房地产、权贵,靠的是资本、权力,基本上晚上是躺着也能赚钱的。通过询问,知道是打字错了。看老袁的手记仔细点,再拿一个计算机,很多情况下能算出他这一年赚了多少钱以上,因为,他不少案件描述中会告诉读者,他这个案子收了多少钱,你说这么诚实的人,能做行政诉讼第一人?

行政诉讼,从起源看,是为了用司法权来制约行政权,本质上印合分权制衡的理论。在我国,制定行政诉讼法的目的,当然也是为了防止行政权的滥用,不能说反对西方的三权分立思想,就否定了我国的行政诉讼设置。全国人大法工委的人撰文也认为行政诉讼是宪政的有机组成部分(许安标,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宪政意义,2005)。因此,真正意义上,我国实施宪政制衡设置的,倒只有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因为民事诉讼一般来说,两造对立,平等主体。刑事案件,律师对抗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因此,这两个领域的律师,撰文说话,一般都多少会带郁郁之气。刑辩律师是传统业务,人数多,笔者入行时也做过几年,这些年刑辩律师牺牲得很多,有些纯粹是因为制衡时被对方有意打击,晚近最著名的是坐了重庆黑牢的李庄律师。可见,律师在制衡公权力机关的从业道路,几何艰辛!中国的专业行政诉讼律师,只有第一人,和第一人的助理,徐律师。为什么其他行业的律师如过江之鲫,而行政诉讼,举头四望,就老袁在踟蹰独行,如此形状,岂不怪哉?

不用笔者多解释,看了老袁手记就知道答案,因为,我国的法院设置让行政诉讼,知易行难。法官、法院受地方政府影响极大。而行政诉讼从国外移植过来,到了中国就称之为民告官,这称谓本身就说明问题,古话说,穷不于富斗,民不与官斗。何况现在的政府,又有权又有钱。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不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要让政府富而不骄已经很难,何况让富而有权者好礼?当下的礼就是法。最后,行政诉讼庶几变成了花瓶,是顺理成章之事。然而,老袁居然是花瓶中的带刺玫瑰。尽管,老袁这么一个外表峥嵘的老男人称之为玫瑰,确实有令人捧腹之嫌。为何称之为野玫瑰,因为他,不是法律科班出生,假如是法律科班出生,或许,就难以成为第一人。英雄不问出处的第二含义是,有人天赋特别,经历特别,成就特别,是能藐视所谓的科班出身、富二代,官二代的。

老袁能在花瓶上不成为塑料花,其因为其发明了一套笔者称之为,全方位体检式行政诉讼法。任何一个手记中的案件,其实不只是一个案件,而是一个按键,每一个按键都会启动一系列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老袁基本上会对政府某一行政行为中,前后左右的所有行政批文(行政行为),提出复议和上诉。按理,这套组合拳不可能在每一个案件中奏效。然而由于我国现在的行政机关,大部分不尊重程序,因此,被老袁全面体检之下,往往是心虚不已。由于老袁体检水平比较高,往往找到对方违法的地方,因此,政府虽然能影响法院,毕竟,这种机关分立的设置,打招呼也存在一定的成本,倒不是说吃饭喝酒,往往是需要劳驾位阶较高的官员出面协调,领导当然也很忙,协调次数多了,就会拿点钱出来了事,或者是少罚一点,场外处理,面子保证了,里子反正也不是自己的。因此,老袁的很多案件,他自己也不知道结果。不用说,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撤诉,是因为对结果满意。

很多案子是涉及土地,这些手记无疑也是反映了这个新圈地运动时代,底层百姓的抗争。政府对此的瓦解、反制手段也可以在手记中充分见识。这一本手记,既可以看作狂飙突进工业化时代各阶层人物的素描,也可以见证中国法院法官执行职务的悲剧,并非这些法官不愿意坚持依法办事,很多情况下形势比人强,坚持原则,需要过人的勇气。令人安慰的是,多少还存在一些专业法官有时能坚持原则的法官,老袁笔下对他们不吝赞美之词,笔者认为,他们也当得起这些赞美!

解释为什么在宁波才出现这么一位第一人,除了老袁本身的天赋、个性、和媒体关系等个人因素之外,和浙江私营经济相对发达,宁波政府相对开明的因素分不开,也离不开现在政府的维稳观。在手记中,可以看出老袁的生存之道,他懂得黄老盈亏之道,如《茶室还是网吧》案中,他见好就收,不再接受另外商户的委托。老袁说“我想工商行政部门已经够给我面子了,我也应该有点自知之明”。这段话,如果不是谦虚的话,另我想起《笑傲江湖》中,福威镖局的林平之父亲林震南说,“在江湖上的事,名头占了二成,功夫占了二成,其余的六成,要靠黑白两道的朋友赏脸了,要不然,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作为朋友,希望老袁名声在外的同时,不要走上福威镖局避邪剑法的路子。当然,我相信老袁不是林震南。

老袁博客上表明自己是要从个案中挖掘出普遍意义。笔者去年对老袁说,你发明的死缠烂打式的(全方位体检式)行政诉讼法,成本很高,虽然可以让别人学习技巧,然而,如同老中医一样,天时地利人和,难以复制。如果中国的行政诉讼体制仍无法建立起如西医一样的,规范、检测,标准化模式,如民事诉讼一样,地位平等,法官中立。那么,第一人恐怕将永远是孤独的第一人,既因为没人愿意和他竞争。没有竞争,老袁不进则退,靠名声面子吃饭。即使,刺头老袁的刺仍坚硬,也会变成了当地政府宽容律师的标本。对于老袁追求的普遍意义,仍无济于事。

老袁手记的普遍意义除上述功能之外,最大的意义仍在于纪录了当代史,让大众看清社会现实,谁是民,谁是官,不管是法官还是其他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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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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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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